车辙露马脚 毛贼哪里逃

  发布时间:2011-05-26 08:58:43


被告人常某,五十出头,河南省唐河县龙潭镇人,平日无所事事,爱干些偷鸡摸狗的勾当。2002年就曾因犯盗窃罪、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但五年的牢狱生涯并没能让他改过自新、重新做人,2007年刑满释放后,常某在家老实没几年便再次“重操旧业”。

201012141216日凌晨,常某携带人力车、起子等作案工具先后两次窜至本镇一村庄,趁夜深人静之机,采取翻墙入院、撬锁入室的手段,盗走村民邹某、熊建伟家籽棉、芝麻、玉米、小麦等共计价值4183元。正当常某为两次得手沾沾自喜之时,公安人员却突然出现在了他的面前。原来案发后邹某立即报了案,公安机关立案后进行现场调查时发现了在邹某家门前有一条人力车的车辙,于是便循着车辙追踪,一直追到常某家中。在常某家中,公安人员发现了他盗窃之后尚未来得及出手的籽棉、芝麻、玉米等赃物。面对铁的事实,常某不得不低头认栽。最终,常某被河南省唐河县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常某有期徒刑一年零三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一审宣判后,常某以原判量刑过重为由提出上诉。昨日,南阳中院采用视频直播的方式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经过法庭以及出庭检察员耐心的辩法析理工作,常某当庭表示服从原判并申请撤回上诉。合议庭经过合议当庭裁定准予其撤回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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