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柏县法院积极开展“法官进企业”活动采取六项措施服务辖区企业

  发布时间:2011-05-30 15:56:40


河南省桐柏县法院积极开展“法官进企业”活动,并采取六项措施服务辖区企业。

一是加强和企业的沟通联系。在该院民二庭专设服务企业办公室,组织法官对辖区企业进行走访调研和法律服务,实地了解企业在生产经营中遇到的涉法难题和对法院工作的建议,并纳入全年服务企业工作目标中;针对不同企业的法律需求,组织优秀法官到企业宣讲《公司法》、《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增强企业防范金融风险的意识,提高企业应对风险能力。
    
二是强化司法保障服务措施。进一步加大对破坏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以及对企业管理、从业人员和业主进行打击报复的犯罪惩处力度,严厉打击贪污、职务侵占、盗窃、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大追缴、退赔力度。认真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为辖区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创造一个安全有序的环境。

三是大力优化投资发展环境。注重坚持“司法为民”,认真履行审判职能,本着便于企业经营、利于企业发展、为企业着想的原则,不断拓宽法院对企业的服务领域,延伸服务触角,提升服务层次,进一步推广巡回办案、上门服务等经验做法,为涉诉企业提供便捷的诉讼服务。前移阵地推进工业园区建设。在重点园区内设立巡回审判点,上门化解纠纷;开辟涉企案件绿色通道,对涉及调结构纠纷案件,实行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对招商引资和重点项目建设中的涉企案件,建立从立案到执行的绿色通道。

四是加大涉企案件的执行力度。充分发挥执行联动和威慑机制作用,采取灵活多样的执行办法,尽最大力量帮助企业回笼流动资金,保证企业及时实现债权;对企业作为被告人或被执行人的案件,慎用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尽力沟通协调,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帮助企业轻装上阵,力争使当事人双方互利双赢。

五是增强大局和调解意识。以“方便企业诉讼,服务企业发展”为原则,对涉企案件坚持优先调解原则,大力开展诉前调解,进一步完善诉调对接机制;妥善、慎重处理企业纠纷案件,积极采用协调手段,帮助企业摆脱困境,尽力促进有市场、有发展前景的企业生存和发展,支持优势企业以兼并、重组、控股等方式延伸产业链、增强企业竞争力。
  
六是及时提出司法建议。在司法实践中,注重总结企业参与诉讼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向涉诉企业提出司法建议,帮助企业完善管理制度,堵塞工作漏洞。结合审判以案讲法,深入企业开展咨询服务,着力解决企业关心的难点、热点问题,对于在案件审理中发现的治安防范、安全管理等方面的问题,积极开展口头司法建议活动。
   

责任编辑:Z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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