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是看在金庭长的面子上,说委曲求全也好,忍辱负重也罢,其它的不再谈,这个协议我签字”。你们其他人如果一开始办事都像金庭长这样做,我们也不会闹到今天这种地步……”。5月27日,在河南省淅川县上集镇凌庄村部,有着32年党龄的老支书凌秀敏紧紧握住淅川县法院上集法庭庭长金伟的手,当着县、乡和村组有关人员的面说出了自己的肺腑之言。
1996年,上级政府将建设一个养鸡场的扶贫项目落户该村。在无人承包经营的情况下,时任村支书的凌秀敏和丈夫孙全承包养鸡场至今。2006年,干了19年村支部书记的凌秀敏辞职。2011年,养鸡场涉及拆迁。凌秀敏与村组因承包费用和拆迁赔偿未能达成一致,引起了部分村民长期到乡、县两级政府上访告状。
具体承包此村的淅川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原任上集镇党委书记姬丰臣,通过深入群众走访了解后,他指示成立了以法院为主的协调处理小组,并要求三天内必须妥善解决。
受淅川县法院党组指派,上集法庭庭长金伟受命后当天中午立即赶赴该村,组织召开了由县、乡有关部门和该村自1996年以来的三任村组干部座谈会。人员到齐后,原本答应参加的凌秀敏却迟迟没到。金伟又亲自跑到凌秀敏家中,她以在原村务招待费用1万元未入帐、土地租金、日常公务招待,以及养鸡场多年来的修缮等费用支出问题已向有关人员反映过,但被他们拒绝并为此闹僵,自己准备一抗到底。金伟耐心向其说明了凡事要讲事实和依据,理不辨不明的道理,动员其要摒弃前嫌参加座谈会的重要性;宣讲有关政策法规时,明确指出关于养鸡场修缮费用是因为自己在经营期的受益者,只要合同内没有注明,按照规定此费用应该自己承担。在稳定其情绪做好其工作的同时,又返回做因矛盾产生后,部分乡、村、组干部思想中产生的误会化解工作。经过劝辛的几次往返劝解,凌秀敏表示,只要核清当年自己任支书时将养鸡场为村务支出的实际支出费用核减后,关于养鸡场承包和拆迁补偿,自己一定一分不少的拿出来。下午6时,当他带着凌秀敏赶到村部时,部分人员已经离开。为了尽早解决此案,金伟不顾疲劳在村干部的协助下,又一一召回有关人员,并从县、乡有关部门调出了96年以来涉及该村的帐务支出,通过账务人员仔细对帐和经手人员的情况说明,终于在当晚9时50分,双方达成一致签字予以确认。
“法官解决问题就是不一样!去年,魏营村移民群众在搬迁前夕因为沙厂承包问题,老百姓不满意告状。是金庭长不到三天时间圆满解决……这件事还受到省、市领导的表彰呢!人民法官,好样的!”上集镇正乡级干部周同定发出了赞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