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行承揽装修工程 构成犯罪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1-06-08 08:42:01


201167日,多次在城乡结合部强行承揽房屋装修工程的程某一审被河南省西峡县人民法院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7000元。该案的宣判,极大增强了当地居民的安全感和与不法犯罪做斗争的积极性。

西峡县法院一审查明:20108月至12月,被告人靳某在西峡县城锦江花园业主黄某、王某,至尚洋房业主王某等六人装修房屋期间,以锦江花园、至尚洋房占用本组土地为由,采用威胁、殴打等手段,强行给该六户业主提供装修房屋、备料等服务。

法院认为:被告人靳某以暴力、威胁手段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强迫交易罪。公诉机关指控成立,予以支持。遂结合其认罪态度等情节以及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LL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