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献爱心 感动当事人

  发布时间:2011-06-08 18:03:40


河南省西峡法院的法官在开展的“服务至上,爱心无限”活动中,以实际行动向当事人献爱心,自掏腰包买礼品看望受害人,不仅感动了两位责任人,促使责任人想尽办法、克服困难履行赔偿义务,同时也受到当地群众的好评,做到活动两促进、两不误。

20105月份的一天下午,王某打电话让耿某找人为其揽拌中药材,耿某便去喊邻居张某等人。张某、耿某等人在为王某揽拌药物过程中,恰逢一外地客商路过要买此批药材,王某便找来黄某的货车,让张某、耿某等人把药材装车。车装好后,张某在车上用力提绳刹车,由于黄某提供的刹车绳突然断裂,张某身体失去平衡从车上摔下致颅脑重度损伤,左侧肢体瘫痪,生活需完全护理。张某受伤后,经亲朋及乡司法工作人员多次做调解赔偿工作,因雇主王某与车主黄某互推责任,达不成调解协议。万般无耐,张某一张状纸将雇主王某与车主黄某起诉,要求二人赔偿各项经济损失29万余元。

西峡县人民法院双龙人民法庭受理此案后,为使被害人及早得到赔偿,当日驱车上百里,沿着崎岖的山路赶到老界岭最高峰鸡角山下的二被告家中,向二人送达诉讼文书。法官庭前庭后耐心细致地做当事人的调解工作,因原告要求赔偿数额虽然合法,但二被告均为山区农民,赔偿能力有限,另外在责任分担上,二被告人分歧较大,无法达成调解协议。受害人因得不到及时赔偿,家属情绪激动,表示要上访给法院施加压力。

2011年,西峡县人民法庭按照上级的按排开展了“服务至上,爱心无限”活动。在开展这项活动中,承办法官联系工作实际,活动工作两促进,两不误,主动提着礼物到经济极其困难的受害人张某家中献爱心,张某及其家人很受感动。承办法官趁机给其讲调解结案能够及时得到赔偿款的好处,经做工作,受害人表示只要二被告有诚意及时赔偿,可以放弃部分诉讼请求。法官为受害人献爱心的行动,同时也感动了二位责任人,法官趁机做两名被告人的工作,被告人黄某当天筹款5万余元付给了受害人;被告人王某在经济困难的情况下,向亲朋筹款近8万元付给了受害人。受害人表示今后不再要求二被告人继续承担赔偿责任。就这样一起十分棘手的民事赔偿案件,通过法官的献爱心活动而得到调解结案。

责任编辑: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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