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为求神佑 横祸把命丢

  发布时间:2011-06-10 09:04:40


69日,河南省新野县法院审结一起交通肇事案件,被告人庄东宇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被害人王某与男友于201122日晚前往新野县前高庙乡赴庙会求神保平安。当晚1945分,当二人步行至新野县Y003乡道溧河铺镇王枣庄村后棚自然村东100米处,被告人庄东宇驾驶无牌两轮摩托车由东向西行驶,因夜黑速高,将前面步行的王某撞飞,造成王某受伤,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经法医鉴定,王某系交通事故造成严重颅脑损伤死亡。经交警部门认定,被告人庄东宇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被害人王某的家属王玉成、刘华向本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经本院主持调解,被告人庄东宇一次性赔偿王玉成、刘华各项经济损失共计106000元。

新野县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庄东宇驾驶机动车辆,违反道路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使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依法应当受到惩罚。被告人庄东宇认罪态度较好、能积极赔偿被害方的经济损失,以上情节在量刑时可酌情予以考虑。遂依据《刑法》的有关规定作出上述一审判决。

责任编辑: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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