糊涂娘亲孩多卖子 众人帮忙也获刑罚

  发布时间:2011-06-15 08:32:08


614日,河南省新野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拐卖儿童案,被告人陈某琼、王某奎各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各处罚金5000元;被告人郑某荣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3000元;被告人张某仙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3000元。

陈某琼,重庆土家族人,文盲。2008年农历12月将在原籍与前夫所生的儿子李成(2005年出生)从重庆带至新野县上庄乡樊湾村,后因家庭困难孩子多养不起,于20101110日通过被告人王某奎与陈某琼商议,并经王某奎、张某仙、郑某荣介绍以40000元,卖给新野县上庄乡马集村的高某夫妇。被告人王某奎、张某仙各得介绍费1000元,被告人郑某荣得介绍费2000元。

新野县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陈某琼以非法获得为目的,出卖亲生儿子;被告人王某奎、郑某荣、张某仙以出卖为目的介绍他人出卖儿童,其行为均已构成拐卖儿童罪,依法均应当受到惩罚。被告人王某奎积极与陈某琼联系、商量出卖儿童,被告人陈某琼出卖亲生儿子,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被告人郑某荣、张某仙介绍、接送儿童,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依法均应当减轻处罚。遂依据《刑法》有关规定作出上述一审判决。

责任编辑: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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