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日报》:严打“两抢一盗” 严惩违法犯罪

采用暴力手段劫取他人财物,且致人死亡,一入户抢劫犯被执行死刑

发布时间:2011-06-16 16:13:46


本报讯 (通讯员卢国伟 尹清红)进入夏季,两抢一盗犯罪进入高发期。为了震慑犯罪,日前,市中级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对抢劫犯王彬采取注射药物方式执行了死刑。据统计,3年来,全市法院先后审结两抢一盗案件2303件,共判处犯罪分子3978人,狠狠打击了两抢一盗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抢劫犯王彬,1989年8月出生,西峡县人。2009年6月,王彬预谋抢劫作案,并购买了一把水果刀。6月14日中午,王彬骑摩托车来到西峡县西坪镇,发现一服装店只有被害人余某一人在店内,遂假装与余某商谈购买衣服,趁余某不备,持刀架在余某颈部,逼余某交出现金。余某反抗,王彬持水果刀刺割余某颈部,致余某失血性休克死亡。王彬劫得现金90余元、一条金项链、一枚金戒指和一部手机后逃离现场。

市中级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彬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暴力手段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且致人死亡,属情节特别恶劣,罪行极其严重,依法应予严惩,遂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王彬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王彬不服,向省高级法院提起上诉,被省高级法院二审驳回。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了复核,依法核准了对被告人王彬的死刑判决,并下达了执行死刑命令。

市中级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刘鹏说,两抢一盗犯罪是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多发性犯罪,历来是人民法院打击的重点。近年来,全市法院对打击两抢一盗犯罪高度重视,不断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的协调配合,始终保持对两抢一盗犯罪的高压态势,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对起诉到法院的两抢一盗案件,依法从重从快,公开审理,公开宣判。同时,全面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做到该宽则宽、当严则严、罚当其罪。

进入夏季,两抢一盗犯罪进入高发期。对此,刘鹏副院长表示,全市两级法院要按照中院党组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要求,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依法严厉打击两抢一盗等各类刑事犯罪。对入室抢劫盗窃、城镇街头两抢、盗窃牲畜、农机具、机动车等犯罪案件,要重点打击,决不手软,从重从快审理,依法该重判的坚决重判,罪该判处死刑的坚决依法判处死刑,坚决遏制两抢一盗违法犯罪的高发、多发势头,为推动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ZN    

文章出处:《南阳日报》2011年6月16日第A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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