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吧内顺手牵“羊”被打 欲私了敲诈勒索获刑

  发布时间:2011-06-17 08:44:34


616日,河南省新野县法院审理一起敲诈勒索案件,被告人马忠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2008224日下午,新野县上港乡齐花园村的齐阳、齐雨、齐浩在上港街一网吧上网时看见电脑旁边有一部手机,齐雨顺手装在口袋里,后被告人马忠伙同马良(已判刑)、陶明等人一起来问齐阳、齐雨、齐浩是否拿手机了,并殴打齐阳、齐雨、齐浩,齐雨把手机还给马良。李杰(已判刑)得知此情后,在上港乡运粮河桥头找到齐浩,伙同被告人马忠与马良殴打齐浩并称要送派出所处理,齐浩同意私了。马良遂电话联系芦天富(已判刑)让其帮忙处理,芦天富问明齐阳、齐雨、齐浩的身份后又给梁东(已判刑)打电话并让梁东联系齐阳、齐雨、齐浩的家人,后三人的父母相继赶到,芦天富以齐阳、齐雨、齐浩拿别人手机了,如果经公要坐牢,经私三家拿2万元,后经三家家长向芦天富说情,芦天富同意拿12000元,并称当晚付5000元可以见到三个小孩,且让人将三个小孩带至上港乡运粮旅社,期间,马良将齐雨打伤。当天晚上,三家凑了4000元通过梁东给芦天富,芦天富放三人回家。225日晚,芦天富、梁东打电话催要下余的8000元时被抓获,并追回赃款630元。经法医鉴定,齐阳左手部的损伤为轻微伤,齐雨头部、右下肢的损伤均为轻微伤。案发后,梁东退出下余赃款。被告人马忠于20114月到公安机关主动投案。

新野县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马忠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强行索取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依法应当受到惩罚。被告人马忠曾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在刑罚执行完毕以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被告人马忠犯罪以后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且揭发他人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有立功表现,依法均可以从轻处罚。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作出上述一审判决。

责任编辑: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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