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柏县人民法院在深入开展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针对审理、执行、回访三个阶段的不同情况,牢固树立和谐意识、稳定意识、发展意识,注重从根本上化解相邻权纠纷案件,把化解矛盾与消除误解、消除隔阂、消除积怨紧密结合,积极为当事人打造心平气和、互相尊重的沟通平台,起到“打一场官司,多三分理解”的效果,有力促进了邻里之间的和谐和睦。
一是在审理阶段,强化和谐意识,突出调解修复裂痕。该院要求法官牢固树立和谐观念,在审理此类案件过程中,把正确处理相邻关系纠纷,上升到增进邻里团结、促进邻里互助、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的高度来认识,在案件审理中突出调解手段的优势,根据不同案情选择适当的调解方法,巧妙运用当事人赌气、抵触等普遍心理,分析僵持下去的尴尬后果,受损的不仅仅是邻里之间的物质利益关系,也会让双方长期蒙上心理阴影,不利于日后的生产生活。然后,再通过我国“以和为贵”的民族思维脉络,讲解古人处理相邻关系方面的经典故事,努力修复当事人的心理裂痕,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积极创造稳定健康、和谐有序的经济运行环境和社会生活环境。
二是在执行阶段,强化稳定意识,换位思考相互体谅。相邻纠纷解决不好,首先是家庭等相邻纠纷主体不和睦,由此引发和派生出的诸如矛盾激化、当事人上访的现象,直接影响着社会正常秩序。该院对部分进入执行程序的此类案件,从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积极引导双方当事人在处理邻里纠纷中自觉换位思考,凡事从心里多为对方着想,指出有过错的一方,正是因为自己的行为造成的诸多烦恼及不必要的纷争。应遵循“予人方便自己方便”的古训,发扬团结互助的精神,尊重邻居的权利,兼顾邻居的利益,采取协商和解的办法,公平合理地解决问题,实现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目的。
三是回访阶段,强化发展意识,握手言和共话友善。该院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在确保“案结事了”的基础上,适时将工作向后延伸,对相邻权纠纷案件进行案后回访,本着“远亲不如近邻”的思想,引导当事人着眼当前,面向未来。因为邻里之间属长期界缘关系,今后需要彼此关系照顾、相互帮助的地方还有很多,不管以前发生过什么不愉快,彼此都要放下包袱,屏弃前嫌,出于个人、家庭、社会等多方面考虑,必须把手重新握在一起,建立起稳固和睦的邻里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