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报》:南阳法院 三招化解官民矛盾

  发布时间:2011-06-27 16:11:44



图为西峡县刘某给南阳中院行政庭法官送锦旗。曹 萌 摄

河南省南阳市作为2012年第七届全国农民运动会的承办城市和中原经济区重要增长极,在城市建设和人居环境改善方面速度加快,涉及土地征用、城建拆迁、社会保障、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行政争议案件也逐渐增多。南阳两级法院为大局服务,能动司法,采取三项措施,当好官民矛盾的“减压阀”、依法行政的“助推器”和促进和谐的“生力军”,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好评。

认准定位 

当好矛盾化解“减压阀”

“法院的做法不仅照顾了搬迁商户的合法权益,更保障了钢材市场的顺利搬迁,为农运会环境建设出了大力,如果不是法院的积极参与,后果真的很难想象!”南阳市政府法制局副局长陆波谈到去年的那起案件,对法院的配合总是赞不绝口。

20091226日,为配合第七届全国农运会场馆建设,市政府决定对市区武侯路钢材市场进行关闭,由于事前沟通不够充分,招致上百户商户的不满和抵制,20余家商企向南阳中院递交诉状,状告市政府,要求撤销关闭通告。南阳中院接到诉状后,立即进行深入了解和实地查看,发现市政府的关闭通告的确在程序上存在不当之处,便建议市政府顺延关闭决定,通过圆桌方式对双方进行协调处理。最终,通过南阳中院和市政府相关组成部门的共同努力,终于协调处理了该案,商户们纷纷撤诉,在顺延期内自觉搬离钢材市场。

服务大局是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一项重要职责,对行政审判来说,此项职责尤为重要。近年来,南阳两级法院不断增强大局观念和政治意识,克服就案办案、机械办案的陈旧思维模式,对一般行政案件,既注重诉权保护,又严格立案标准;对冲突激烈、社会影响大或者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重点案件,及时启动风险评估机制,重点督办,全程监控,在保护群众合法权益与监督支持政府依法行政之间找准结合点,妥善化解,很好地起到了矛盾化解“减压阀”的作用,服务了当地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稳定。

20099月,南阳市卧龙区车站办事处某居民组向南阳中院起诉,要求撤销市政府为郑州铁路局南阳车务段颁发的土地使用证。南阳中院行政庭现场勘验后发现,争议土地从修建南阳火车站至今车务段已使用30余年,现正用于建设车务段调度指挥中心,由于政策原因,当时颁发的土地使用证存在手续不完善情况,如果立案审理,问题将会更为复杂。遂从大局和稳定的角度考虑,多次组织双方进行协调,并及时给市政府发出司法建议,建议市政府相关部门参与协调,同时派人专程赴郑州同铁路局领导分析利弊,引起铁路局的重视。南阳市市长穆为民收到建议后,作出批示对法院的司法建议予以肯定。最终,该案在郑州铁路局和市政府的共同参与下,得以妥善解决。

 积极作为

甘为依法行政“助推器”

“市中院为促进全市依法行政,充分调动法院和政府的良性互动,对行政案件中行政机关败诉的主要原因进行剖析梳理,提出了相应意见,这一做法很好,市政府相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在今后的依法行政过程中要认真采纳‘报告’中所提出的建议。”2010520日,时任南阳市委书记黄兴维在南阳中院报送的《2009年全市法院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报告》上作出批示。

2010年6月8日上午,在南阳中院第一审判庭内,公开审理一起房屋登记行政纠纷案。与以往不同的是,旁听席上坐着来自南阳市委党校中青班的60余名科级干部学员。

邀请党校学员旁听的这起行政案件是一起案情复杂、争议较大的房屋登记纠纷上诉案。一审原告王某在与所在的房地产公司发生股权纠纷时,发现公司将分配给自己居住的房屋出卖给了第三人,并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遂起诉要求撤销产权证书。一审法院审理后,判决撤销了南阳市房管局的房屋转移登记行为。房地产公司、第三人不服,向南阳中院提起上诉。这起案件也是南阳中院针对当前房产土地争议多发而为学员们精心准备的生动教材。

法庭上,60余名党校学员时而眉头紧皱,时而微微点头,认真记录。“法院邀请党校中青班学员旁听行政案件的审理,对已在领导岗位上的这批学员来说帮助很大,对提高基层干部今后的依法行政能力必将起到很大的推动和帮助作用。”带领学员前来旁听的南阳市委党校王应强教授在庭审结束后这样说。

在行政审判中,南阳中院充分发挥司法能动性,不断创新工作理念,每年制作《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报告》,对上年行政机关败诉案件进行梳理,剖析败诉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司法建议,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适时邀请市委党校学员旁听案件审理,树立依法行政意识,从源头上减少行政诉讼的发生;在全省率先出台《行政首长出庭应诉暂行规定》,较好地解决了“告官不见官、出庭不做主、案件协调难”等问题;探索建立行政协调机制,增强与相关行政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合力促进行政诉讼案件的协调。2010312日,河南全省法院行政审判工作暨经验交流会在南阳召开,南阳中院首先在会上做了典型经验介绍。

强化协调

打造社会和谐“生力军”

“感谢您!因为您的无私付出和辛勤调解,我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很好的保护。”今年517日,西峡县的刘某给南阳中院行政庭法官送来一面写着“秉公办案为民事,德高望重受众仰”的锦旗和一份感谢信,在信中刘某这样感谢和称赞办案法官。

 2009年,西峡县法院判决原告刘某与丈夫王某离婚,小孩随刘某生活,但由于双方均未提供证明共同财产的确切证据,法院未对此进行分割。20107月,刘某向法院起诉要求对前夫名下的房屋进行分割,同时,另案起诉对家庭共有房屋进行确权。由于小孩判给刘某后仍随爷爷奶奶生活,刘某还向法院申请对小孩的抚养权的执行。王某的父母得知情况后,也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王某的房屋登记。至此,原来的夫妻、父子、公媳之间一下子引发了四起案件。行政案件一审判决撤销了王某的房产登记。宣判后,刘某不服提起上诉。

由于多起案件交叉矛盾激化,并考虑到涉案当事人原为夫妻、父子、公媳关系,合议庭商定下大力气做好协调工作。510日,合议庭冒雨赶赴西峡进行协调,分头做当事人的工作,拉锯战整整持续了一天,双方数次中断协商愤然离席都被及时劝阻。最终,双方还是被办案法官不离不弃的诚心所打动,达成一致意见,分别向法院递交申请,撤回了与此相关联的其他三起案件的诉讼及执行。

南阳是人口大市,更是案件大市,案件数量多,案结事了的任务繁重而艰巨。为此两级法院行政审判工作改变过去“非对即错”的绝对化倾向,把“化解争议、理顺情绪、促进和谐”作为衡量行政审判工作的根本标准,实行梯次调解和联动调解,推行和谐司法模式;巩固和完善行政协调与民事调解联动工作机制;摸索总结了换位思考营造氛围、寻找症结消除根源、因事制宜分段协调、问题分析均衡选择、联络互动借力协调等行之有效的协调方法。近三年来,行政案件协调结案率平均达85%以上,两级法院的行政审判庭在促进社会和谐的队伍中发挥着重要的“生力军”作用。

责任编辑:ZN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