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4月8日,南阳市医用玻璃厂破产一案的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在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该厂也是最后一批列入国家政策性破产项目的企业。在当天的债权人会议上,经过到会债权人表决,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当庭合议,宣告该厂进入破产清算。随后,在债权人会议主席主持下,债权人会议通过了该厂破产财产的管理和变价方案,标志着南阳市医用玻璃厂可进入资产评估变现阶段。
我国国有企业政策性关闭破产自1994年开始,南阳市是在2001年由河南川光电子光学仪器厂作为第一家政策性破产企业,经过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先后有17家企业被批准进入政策性破产项目。国有企业政策性破产与依法破产的最大区别在于政策性破产对企业清产核资后的所有财产首先用于安置职工。2008年1月全国企业兼并破产和职工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下达了包括南阳市宛丰化工厂、南阳市医用玻璃厂在内的最后一批41户企业破产项目后,中国所有企业的破产都将受企业破产法的调整,对国有企业的“特殊照顾”将不复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