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尸骨未寒公媳对簿公堂 法庭耐心调解化解亲情纠纷

  发布时间:2011-07-06 11:00:34


74日,河南省镇平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因分割死亡赔偿金而引起的诉讼案件,经过法庭耐心细致地调解,原、被告双方终于握手言和,和好如初,仍在同一家庭生活,恢复了往日的亲情和宁静。

201154日,在安徽省某矿打工的陈某,因发生车祸死亡。原告陈某某(陈某之父)和被告徐某(陈某之妻)与矿主达成调解协议,由矿主一次性赔偿因陈某某死亡所造成的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扶养费及精神抚慰金共计48万元,该款由被告徐某领取。2011512日,原告陈某某、温某某(陈某之母)、陈女(陈某与前妻女儿)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徐某某、陈甲、陈乙(陈某与徐某双胞胎儿子)支付三原告应得份额23万元。

法庭受理此案后,陈某某称徐某有携款出走的迹象,要求进行诉讼保全,法庭当天对被告徐某在银行的存款进行保全,并立即通知被告应诉。被告徐某到庭后嚎啕大哭,哭诉三原告在丈夫未过“三七”的情况下竟不顾亲情闹上法庭。承办法官了解此情况,考虑该案情况特殊且陈某两个儿子尚未成年,今后学费等花销较多,没有机械的开庭判决,而是决心调解解决。

经过与原、被告双方交谈,发现双方各有顾虑,原告害怕被告徐某掌握该款的话,一旦挪作它用,保护不了两个孙子的权益。被告徐某害怕原告掌握该款的话,原告会将钱给其其他儿子,用不到孩子们身上。据此,法庭组织双方多次进行调解,反复讲解法律规定,利用亲情感化双方,每次都不厌其烦的调解到中午时分,终于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徐某支付原告陈某某、温某某11万元,支付原告陈女5万元,其余部分归三被告所有,被告徐某主动按协议履行。

责任编辑: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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