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通讯员 刘伟 卢国伟 王彬
在市中级法院有这样一个群体,他们中的老者退休不退志,积极为祖国及单位发展发挥余热、建言献策;他们中的中坚自我施压,主动担责,带领支部筑起坚强的战斗堡垒;他们中的青年朝气蓬勃,甘当为民路上的急先锋。他们中既有全国政法系统优秀党务工作者、全国优秀法官、全国审判业务专家、工作标兵,更有大量默默无闻、心系群众的为民人,正是他们用自己的奉献和汗水践行着“立党为公、司法为民”的誓言,他们有一个共同的响亮名字——共产党员。
退休法官:
余热还要献给党
“虽然退休了,但我的身体还行,还可以为党、为人民贡献一点力量,在我热爱的审判事业上发点光、散点热,这样我很满足。”
——李锋鄂
个人档案:李锋鄂,男,中共党员,70岁,市中级法院原立案庭副庭长、副处级审判员。
走进市中级法院立案审判大厅,在申诉案件接待处,你会看到这样一位老者,他个头不高,但声音洪亮,他头发花白,但精神矍铄,他就是市中级法院退休党员法官李锋鄂。2004年,已经退休3年多的李锋鄂应邀回到法院从事信访接待和申诉案件审查工作,这一干又是7年。7年来,李锋鄂接待当事人6000余人次,解答疑问数万条,帮助300余名当事人成功立上申诉案。
夏清朝,从淅川县法院院长的位子上退下来后到市中院担任审判员,从事信访接待工作,并逐渐对这个“司法为民服务的最直接窗口”产生了深厚感情,直至退休后,仍向院里申请要求继续从事来访接待工作。
江献平,市中级法院原民一庭审判员,2010年退休后,到市中院关工委照常上班,为青年干警工作学习思想提供帮助、开导。
市中级法院现有离退休干部76人,退休后仍专职坚守信访接待、服务保障等工作岗位的就有10人。他们退休不退志、离岗不离党,时刻关心关注着市中级法院的发展,经常为法院的发展建言献策;他们关心下一代,主动帮助青年人培养正确价值观;他们热心公益,自发为灾区捐款捐物。去年,离退休老党员们共为困难家庭、灾区群众捐款23400元,充分展示了老党员、老法官的崇高品格。
中年法官:
关键时刻勇上前
“作为一名中层干部,不仅要善抓敢管,更应该扑下身子,率先垂范,只有这样才能调动大家的积极性。”——郭彤影
个人档案:郭彤影,女,46岁,中共党员,市中级法院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2008年,郭彤影从监察室调任机关党委工作,她系统学习党建理论,专注法院党建工作,坚持以党建带队建、以队建促审判,硬是把这个看起来比较“软”的活儿,干成了全国先进。她曾四次在全省法院及全市的党建工作会议上介绍经验,多次被评为先进工作者,荣立个人三等功两次。6月25日,她代表全国政法系统优秀党务工作者进京参加颁奖仪式,获得这一殊荣的全省只有3人,全市更是唯一。
今年1月10日,因第三人房屋租赁方苏州市某公司拒绝搬离被市中院依法执行拍卖的房产,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振国和执行局局长葛庆河亲自带领60名法警远赴江苏省苏州市,依法执结了这起异地强制搬迁案。
行政庭庭长闫林2008年履职后,亲自带领庭里同志前往案发地勘验现场、协调案件,亲自处理疑难上访案件,充分调动了全庭干警工作积极性,对口绩效考核名列全省第一。
尹应哲,一个白血病患者,一个智障儿子的父亲,但他从未因此请过一次假,误过一天班,懈怠一个当事人,无论是在办案质量或是数量上,都在全院名列前茅。
在市中院,有这样一部分人,他们有的处在中层及以上的领导岗位、有的是庭室的中坚力量,但他们不是“官”、他们不摆老资格,他们从不因事务忙而推活,也不因案件难而退却,他们在履行好“后手监督前手”职能的同时,主动揽活承办案件,积极参与协调纠纷,常年接待当事人超过万人次,办理案件2000余件,超过全院总案件数的一半,给青年干警树立了良好的榜样。
青年法官:
倾心为民奔走忙
“现在大学生就业这么难,我们能在法院工作应该懂得感恩,只有争取把每起案件办到更好,才能对得起自己,对得起单位,对得起老百姓。”——郭金雨
个人档案:郭金雨,女,33岁,中共党员,市中级法院民三庭审判员。
2008年,南召县某运输公司与某水泥公司签订了运输合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两个公司发生纠纷并引发诉讼。郭金雨拿到案件后,发现随案还引发了20余件农民工工资纠纷,如果全部走诉讼程序,耗时费力周期长,不利于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及时保护。开庭前,虽然郭金雨多次对双方进行调解,但两公司情绪对立严重。郭金雨始终没有放弃,今年3月21日中午,经过又一次长达5个多小时耐心细致的调解,双方终于握手言和。
白云,市中院行政庭助审员,2008年通过考录进入市中院,至今已发表宣传调研30多篇,主笔撰写的《论行政不作为的合法性审查》荣获最高法院第二十二届学术讨论会二等奖、河南省法院第六届学术研讨会一等奖。
2010年,在市中级法院组织的“百日办案竞赛”活动中,刑一庭原助审员刘亚磊连续调成4起刑附民案件,院里为此专门制作一期简报对他的调解方法予以推广。
市中级法院现有35周岁以下青年干警100人,其中党员87名。2010年,中院共受理各类案件3726件,办结3553件,这其中青年法官承担了审判执行、庭审记录、后勤保障等大量工作。在做好业务工作的同时,青年干警还积极参加院内各项活动,撰写宣传调研文章,在省级以上载体发表宣传稿件1873篇,调研文章48篇,在省级以上获奖10个,很好地指导了审判执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