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中院召开全市法院立案审判工作座谈会

  发布时间:2011-07-11 08:50:18



南阳中院召开全市法院立案审判工作座谈会。

78日,河南省南阳中院召开全市法院立案审判工作座谈会,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定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各基层法院主管立案工作的副院长、立案一庭庭长参加了会议。

会上,中院立案一庭庭长王建军简要传达了省高院对立案审判工作的要求。各基层法院从立案工作运行情况、立案预登记和委托调解工作的运行情况、立案窗口建设情况、办理管辖权异议案件的疑难问题等方面做了简要汇报。与会同志结合全市法院立案审判工作实际,展开了热烈的讨论。

 王定副院长就今年全市法院立案审判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要求重点做好三项工作,进一步推动立案审判工作科学发展。一要做好立案审判本职工作。全市两级法院要高度重视学习新的司法文件和法律法规并运用于工作实践,坚持依法受理原则和法院主管原则,正确把握案件受理标准,既要充分保护群众诉权,又要依法处理不当之诉和滥诉。要加强对新类型案件受理问题的调查研究,对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范围或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尤其是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各类突出矛盾和群体性纠纷,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和社会各方面支持,把好人民法院立案关口,引导群众正确合理行使诉权。二要做好立案预登记和委托调解工作。全市两级法院要扎实推进立案预登记和委托调解制度,要充分利用和挖掘各种调解资源,在沟通与协调、规范与衔接等方面下功夫,积极推行“快捷、灵活、便民、省事”的委托诉调解模式,发挥好该项制度的“减压阀”和“缓冲器”作用,努力实现矛盾化解目标。中院立案一庭要完善考核制度和标准,制定科学考核办法,促进该项工作的科学发展。三要做好管辖权异议案件办理工作。两级法院都要认真审理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案件,加强对新的法律法规学习,正确把握保险合同纠纷、劳动争议等类型案件法院主管与管辖问题。缩短法院办案审理周期,减小当事人对管辖权异议案件提起上诉的比率,推进全市两级法院管辖权异议审理工作科学发展。

责任编辑: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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