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日报》:大闹法庭被制裁

发布时间:2011-07-14 10:15:54


本报讯 (记者张萌萌 通讯员宋豫 周建娜)在法院案件审理期间,无视法庭纪律,随意殴打诉讼当事人,不听法庭警告的李某,因妨害民事诉讼活动顺利进行,6月27日,被依法拘留15日并处以罚款2000元。

王某与李某曾是一对恩爱夫妻,2003年结婚。近些年,两人经常为生活琐事吵嘴生气,甚至打架,双方因感情破裂分居多日。王某认为两人之间已无夫妻感情,无法再共同生活下去,就作为原告于今年5月9日,向新野县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要求解除与被告李某的婚姻关系。

6月27日,法院通知原被告双方当事人到法庭接受调解,被告李某却因为恼羞成怒当庭殴打原告王某,致使其面部受伤,李某的行为严重影响了法庭秩序,妨害了民事诉讼活动的正常进行。为维护良好的法庭秩序和法律的严肃性,新野县人民法院依照相关规定,依法对李某作出了制裁。

责任编辑:ZN    

文章出处:《南阳日报》2011年7月14日第A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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