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晚报》:扎根基层的“百姓法官”

——记社旗县人民法院城郊法庭庭长李洪岐

发布时间:2011-07-18 17:59:47


□通讯员 王 彬 弋宁 本报记者 王 勇

 在社旗县法院有这样一位法官,他在法院工作了30年,但这30年全部是在最辛苦的基层法庭度过,他数次把回城的机会让给别人,他的足迹遍布辖区的15个乡镇,200多个村庄,把自己的青春年华献给了基层法庭的审判事业。他就是社旗县法院城郊法庭庭长李洪岐。

1988年之前,李洪岐一直在远离县城的郝寨法庭工作,先后任审判员、副庭长、庭长职务,面对条件艰苦、人员少的现实,他十几年如一日,吃住在法庭,经常是十天半个月才回次家。1993年院里调整他到城郊法庭工作,虽然离家近了,但担子更重了,因为这个法庭下辖三乡两镇,300多个自然村。为了全身心扑在工作上,李洪岐干脆又把家搬到了法庭,除了下乡办案,吃住都在法庭。多年来,每次有人事调整,李洪岐都坚持留在乡镇法庭,面对爱人的怨言和亲戚朋友的嘲笑,他也不动摇。

2009年,李洪岐在下乡办案中,了解到辖区孔庄村由于对外承包的窑厂租金难以收回,群众对此意见很大。李洪岐便引导村委通过诉讼渠道解决,在审理中,他带领干警把法庭开到村里,讲理说法,让村民们亲临现场旁听,最终3家承包户当场履行了义务,兑现了承包费。

李洪岐在法庭工作的30余年中,承办审结的案件2800余件,年均结案近百件,无一错案,2010年他本人就审结案件86件,调解结案80件。2005年,李洪岐被评为全省人民法庭优秀法官,2010年又被评为全省法院系统优秀法官。这就是李洪岐,一位扎根基层30年的法官,虽然他没有惊天动地的事迹,但也正是这30年的平凡铸就了伟大。

 

责任编辑:ZN    

文章出处:《南阳晚报》2011年7月18日第W1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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