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日报》:“家事调解室”巧断家务事

发布时间:2011-07-21 10:03:55


本报讯 (记者王淼 通讯员张长海 周福志)“经你们开导,我想通了。毕竟是孩子们的事,既然他们要离婚,我老太太也不能勉强!”7月18日,打开心结的淅川县老城镇的穆奶奶如释重负地走出老城法庭“家事调解室”。

穆奶奶的孙子小超在广东打工期间,与一姑娘“闪婚”。但是两人婚后因双方生活习惯等方面存在差异较大决定离婚。穆奶奶知道后却坚决不同意,无奈之下,小超只好到法庭准备撤回诉状。

办案法官得知后,亲自到村里把穆奶奶接到辖区法庭“家务调解事”,邀请同村德高望重的退休老教师参与家务调解。听了小超、小梅的想法后,在办案法官及老师的解劝下,穆奶奶接受了这一现实。

这是自淅川县法院在各法庭设立“家事调解室”以来,妥善解决“家事纷争”的一个缩影。据该院院长丁建民介绍,针对辖区离婚、遗产继承、赡养抚养、家庭暴力等家事纠纷案件频发,且具有亲情浓厚、隐私强、当事人爱面子等特点。该院专门在“小”事上做文章,把“小”事化解在最小范围内,从而维护家庭成员、邻里关系的和谐。该院要求在各法庭单独设立“家事调解室”,明确办案经验丰富、社会阅历深、性格温和有耐心的法官担任调解室负责人,并动员基层调解组织、妇联、工会和一些善断家长里短的乡村组干部、退休人员积极参与,把家事纠纷解决在“家门口”。 

据了解,淅川县“家事调解室”成立半年多来,已先后成功调解家庭邻里矛盾纠纷43起,调解率同比提高了5.3%,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有力促进了家庭和睦、社会和谐,受到了群众欢迎。

责任编辑:ZN    

文章出处:《南阳日报》2011年7月21日第A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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