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野法院巡回农家调解一起三十年积怨案件

  发布时间:2011-07-22 15:54:02


“喂……喂…...!你是法庭的刘永辉法官吗?”“喂,我是的,请问你有什么问题需要帮助吗?”“喂,是的,我想向你咨询一下打官司具体怎么个打法?”“喂,你首先得立案,若到法庭立案不方便或离法庭偏远有困难的,我们随时可以到你们所在的村庄直接立案并办理相关手续……你听清楚了吗?”“喂,我听清楚了,谢谢你刘法官……谢谢…..!”这是河南省新野县人民法院在开展联系基层联系群众暨作风建设年活动中,又一真实案例。721日,河南省新野县法院新甸铺镇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当事人因宅基纠纷引起的长达三十年积怨。此案的调解,在当地引起了强烈反响,使双方当事人满意,村组干群满意,党委政府满意的社会效果。

原告艾长亭,新野县新甸铺镇艾庄村3组人。被告白化建,新野县新甸铺镇艾庄村3组人。原被告双方在19815月因相邻关系排水纠纷结下积怨,三十年来一直不和。今年6月份,原告将旧房扒掉建成新房,但按照村镇规划,被告的一堵院墙严重妨碍其出行,原告艾长亭多次找村镇解决未果,616日,原告艾长亭根据新野县人民法院张贴的联系基层联系群众公示卡上的联系电话,联系到了新甸铺镇法庭的刘永辉庭长,这才出现了开头的一幕,经过询问了解后,法庭及时派人上门立案,立案后,庭长刘永辉同志及时通知原被告双方到庭并提出调解意向,因双方当事人积怨太深,法官几次上门调解未果。在调查调解过程中,庭长刘永辉同志了解到原告种植苗圃园很忙,多次帮助原告联系销售树苗4600余棵,使其深受感动。同时得知被告白化建的妻子患多种疾病,经了解符合农村低保对象,于是,就主动与民政部门协调为其妻子办理了农村低保手续。庭长刘永辉时刻为当事人所急,为当事人办实事的实际行动,使原被告双方都深受感动,双方积极主动配合法庭进行调解,双方互相让步,最终使三十年积怨一朝化解,双方握手言和。

双方言和后,为感谢刘永辉法官双方当事人宴请并送去现金1000元,均被婉言谢绝。

责任编辑:Z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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