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晚报》:用审判来服务经济发展

——记唐河县法院民二庭副庭长仝之锐

发布时间:2011-07-26 17:35:01


稿件来源:南阳晚报*南阳新闻网

 “处在商事审判的岗位上,必然要为地方经济和谐发展保驾护航!”唐河县法院民二庭副庭长仝之锐这样说。尽管商事案件大多较为复杂,审理难度高,他依然创下了调解率逾80%,判决案件服判息诉率过98%,所办案件无一错案的优异成绩。

在办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时,仝之锐经深入了解,发现作为被告的唐河某乳制品企业并非有意赖账不付货款,而是由于受三聚氰胺事件影响生产经营困难,资金链断裂,而被诉时正处于生产恢复阶段,经营形势刚刚扭转,这起诉讼如果处理不当,这家企业将再次陷入困境。他先后十余次到该企业进行调解,并带着原告方深入该企业了解生产经营情况,经过深入细致的调解工作,原被告双方的对抗情绪逐步消减,并最终达成调解协议。

2009年和2010年,唐河法院集中受理了8家企业申请破产案件,以及一系列由企业改制引发的相关案件。由于时间紧,任务重,办案人员严重不足,仝之锐和同事们一起加班加点,完全放弃了双休、节假日的休息时间。其间,他的母亲病重去世,但他仅仅用两天时间处理完家中丧事,很快又投入到破产清算工作中。

在商事审判中,调解工作难度更大,其作用也尤为重要。对此,仝之锐有着明确的认识,在审判工作中突出调解的独立作用,用调解这一方式倾心化解社会矛盾。在办理一起案件时,各当事人分歧较大,也多次发生冲突。他不怕麻烦,十几次接待当事人,帮助当事人整理合伙期间的各类凭证,清算合伙期间的债权债务,理出清算的思路,寻求各方当事人最能接受的案件结果。最终,他的真诚感动了当事人,三名合伙人互谅互让,达成了调解。这起长达四年之久的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责任编辑:ZN    

文章出处:《南阳晚报》2011年7月26日第W1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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