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子女不赡养九旬老人 法官倾心调解促和好

  发布时间:2011-07-27 09:40:46


赡养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子女应尽的义务。726日,河南省新野县人民法院调解一起五个子女不赡养老人案,经法官耐心细致的调解,五个子女自觉与其母达成赡养协议,使老人晚年生活有了着落,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原告王英,女,现年95岁,住新野县新甸铺镇刁河堂村。原告王英与其丈夫李发定生育五个子女,现五个子女均已成家分居生活。老人以五个女不尽赡养义务为由,于2011722日将五个子女告上法庭,要求法院维护其合法权益。法院受理此案后,庭长刘永辉对其非常重视,遂指派富有调解经验的人员处理此案,传唤五被告人询问相关情况后,经多次耐心调解,仅用五天时间就将此案圆满解决,五被告与原告达成协议,原告的衣食住行及看病所花的费用由五被告承担。 

 此案的调解,在当地人民群众中引起了强烈反响,受到了人民群众及村组干部的赞扬。

 

 

责任编辑:Z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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