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野法院五项措施化解社会矛盾

  发布时间:2011-07-27 09:43:32


河南省新野县人民法院在开展“群众观点”大讨论活动中,始终把解决群实际问题、化解社会矛盾放在首位,将化解社会矛盾作为法院工作的主线,采取五项措施不断增强纠纷解决能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坚持调解优先,服务和谐社会建设。把全员调解、全程调解等调解理念贯穿于审判活动的始终,努力做好民事、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工作,行政案件协调和执行案件和解工作,实现诉讼调解和人民调解的无缝隙对接,努力化解社会矛盾。

二是坚持能动司法,服务大局保障民生。做好农村改革建设的司法保障服务工作,大力推进法律进企业和巡回审判活动,及时解决涉及社会经济发展和民生的各类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

三是注重便民服务。该院开展了“预约立案”、“巡回审判”等便民措施方便群众诉讼,在农忙、假日期间,建立健全值班制度,公布立案电话,确定专人值班,充分利用电话、网络等优势,方便群众随时来访来诉。

四是建立涉诉信访工作长效机制。该院坚持工作日院长轮流接访与定期开展集中接访、预约接访和带案下访等活动相结合,倾听群众呼声,做好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努力将涉诉信访化解在萌芽状态。

 五是主动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该院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深入开展“联系基层、联系群众”活动。要求案件承办人对所办案件进行调查走访、回访,总的要求是“凡办一案   走访一片”。尤其对于婚姻家庭、相邻关系、土地承包、宅基地、侵权纠纷等案件,均要走访当事人、邻居及所在村组干部,深入了解发生纠纷的起因,广泛征求意见,为全面彻底做好化解矛盾打下坚实基础。对审()结的各类案件,也要求对双方当事人进行回访;对当事人反映强烈的案件、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群体性案件、重大疑难案件、涉及弱势群体的案件、存在信访苗头的案件,由主管院领导或庭长带队、有关业务庭参加实行重点、专项回访。该院还要求,全县每个行政村都要有一名法院干警作为联系人,开展经常性走访,向群众宣传法律、排查矛盾、调处纠纷,并指导乡、村民调组织依法调解。为了方便群众,该院还将干警的姓名、联系电话、所包村地点用公示牌的形式悬挂、张贴于所包村的村委、小卖部、医疗点等人员集中地,便于为群众及时服务。全院干警利用星期天、办案工作之余深入到所包行政村宣传法律知识、征求所包区域人大代表、政协代表及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于求助的群众,不辞辛苦,多次前往村组解决问题。开展活动以来,全院干警共为群众发放宣传材料10000余份,解决纠纷75起,做到了村民矛盾小事不出村,大事不上访,受到当地政府和人民群众的好评。   

 

责任编辑:Z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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