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野法院实践科学发展观 审判工作形成“三位一体”

  发布时间:2009-04-14 09:06:48


新野县法院在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不断探索审判工作新机制,审判工作形成“三位一体”。实行个案监督、同步监督、网络监督,有效地防止了错案发生,这是河南省新野县法院在审判实践中探索出的一套行之有效的监督运行机制。

个案监督。就是把监督的着重点集中放在民商事等审判庭有权单独“消化”的案件的审理上,一方面组成由纪检监察、人事和审判委员会成员参加的案卷评调小组,每月对所结案件采取抽查、走访当事人外,另一方面通过发函、邀请等形式组织省、市、县人大代表、廉政监督员开展活动,分干警作风、警容警貌、工作态度、业务素质、办案质量、注意事项、改进措施等内容,广泛征求人大代表和廉政监督员的意见和建议,并做到及时办理、及时反馈。这种形式对法院工作起到了很好的促进和推动作用。截止413日,已开展此项专门活动13次,收集意见和建议7条、纠正错案2件。

同步监督。即个案监督的延续。从案件立案时即采取“立案分离、审执分离”制。同时,实行审判指导和案件质量把关制、案件催办制、“四拒”(拒礼、拒贿、拒说情、拒吃请)登记制等,形成了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为把这项工作落到实处,从全县各行各业聘请了40多名各方面素质较高、在当地享有一定威信的同志作为执法执纪监督员。这些监督员随时随地对法院工作进行监督,监督情况随时随地写信给院长或直接找院长面谈。这种内部约束与外部监督相结合的监督形式,使法院干警置于全社的直接监督之下,使监督更具体更有效。所聘执法执纪监督员认真履行职责,及时反映了干警队伍中存在的问题,保证了队伍的健康发展。这批执法执纪监督员共反映各类执法执纪中存在的问题6件次,向院党组提供建议20余条。

网络监督。为防止监督流于形式,专门成立了以院长薛红喜为监督领导小组,设立了办事机构和工作人员,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监督网络。并将监督责任纳入各部门年度目标考核范围内,划清责任,规定目标,分别从办案数量、办案质量和社会效果等方面引入竞争机制,以避免审判过程中出现的职责不清、推诿扯皮等现象的发生。院领导还利用广播、电视和各种场所宣传法院的监督电话、责任人及对监督工作的希望和要求,直接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和建议,把网络监督工作推向一个新阶段。不少群众称赞这种作法好,分别把自己平时看到的、听到的、想到的意见和建议,都毫不保留地向法院提出。这些意见和建议有力地促进了司法公正和执法执纪水平。 

行之有效的监督,扩大了法院的影响,同时也使群众对法院有了更多的了解,给予了更多的关心和支持,有效地提高了法院执法执纪的质量和水平,确保了法院各项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责任编辑:陈曦 夏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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