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唐河县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邻里赔偿纠纷,被告在达成调解协议后当场将赔偿款交给原告,并向原告道歉。原、被告双方僵持了许久的邻里关系终于恢复正常。
被告李某与原告周某系邻居,李某家的房屋在前,周某家的院子在后。去年12月份,李某请人翻修自家房屋,在施工时出于防潮考虑,欲将房屋后墙的散水坡做得高一些。周某为此与李某发生争执,并带领家人上前阻挡工人施工。被告李某在争执中顺手一把将周某推开,致使原告周某头部被撞伤。周某头部经医院诊断为轻微脑震荡,共花去医疗费等费用1500余元,为此原告周某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李某赔偿其医疗费1600元及误工费、营养费700元。
本案承办法官经过询问调查得知原、被告双方本无其他矛盾,平时邻里关系比较融洽,本案的纠纷是双方一时激动所致,耐心调解一定能化解双方的矛盾。承办法官随即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耐心、细致地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最终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李某一次性赔偿原告周某医疗费1600元。李某在调解协议达成后当场将1600元现金交到原告周某手中,周某也原谅了李某的鲁莽行为,并表示可以协助解决李某家房屋的排水防潮问题,原、被告双方握手言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