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我成功调解了因一起小事引起的纠纷,最终有两点体会,一是邻里之间为一些鸡毛蒜皮的事情大动干戈不值得,处理这种小事,邻里都应该讲智慧;二是作为法官,调解这种纠纷,不仅需要付出更多的努力,也需要大智慧。
事情还得从2008年6月5日说起。赵老汉打完麦后,随手把麦秸秆堆放在门前的一片空地上。年逾古稀的王老汉看到后,却不愿意了,因为他认为这地是他的。为此,两位老人发生口角,并动起了手,在推拉中王老汉摔倒受伤。王老汉到当地公安机关要求立案追究赵老汉的刑事责任,并赔偿各项费用两万余元。随后,公安机关对赵老汉下达了行政拘留决定书,但由于赵老汉长期外出,一直未得到执行。就这样,两家的矛盾产生后一直没有解决,这两年还有逐渐扩大的趋势。
去年9月,在开展的“大走访”爱民活动中,我们了解到王、赵两家的矛盾。我接手这案件后,多次到实地勘察,走访群众,到王、赵两家座谈,苦口婆心地调解,用我的真情、真心、真爱去化解双方的“坚冰”。最后我邀请县人大代表、村支部书记、派出所民警及亲朋邻居共同参与来做两家人的思想工作。最终双方认为处理这件事情都缺乏冷静,一时之气造成矛盾的不断升级,很后悔当初的过激行为。同年11月24日,双方在自愿协商的基础上达成调解协议,赵老汉一次性赔偿王老汉各项损失共计4000元,王老汉放弃追究赵老汉的责任。赵老汉当天履行完毕,案件得到圆满解决。我看着两位老人握手言和,有说有笑回到了正常的生活轨道,悬着的一颗心才算真正放了下来。(西峡县法院西坪法庭副庭长 薛 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