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十佳”候选人事迹:平中见奇的“办案状元”

——记方城县人民法院城关法庭审判员史永均

  发布时间:2011-08-03 17:15:26



方城县法院城关法庭法官史永均

在方城县,人们只要提到城关法庭审判员史永均,大伙便会不约而同的夸赞他是一位化解社会矛盾的行家里手,更是一位倾情调解促和谐的“办案状元”。

 “多亏法官没有及时判决”

“史法官啊,这案件多亏没有及时下判决,不然我们可就永无宁日了。”这是案件调解后被告李旺拉着史永均的手道出的心里话。

20106月,原告杨才与被告李旺酒后话不投机发生打斗,致杨才受伤,后杨才将李旺起诉到法院,要求对方给予赔偿。鉴于双方同属一个村,无论哪方输赢,判决结案都可能引发更大矛盾。承办法官史永均便多次通知双方到法庭进行调解,但被告李旺始终认为派出所处理有误,非要和杨才把气生到底不可。史永均见状,只好引导李旺起诉派出所,走行政诉讼的途径看看。其实,史永均是看到双方正在气头上,打算让他们都消消气。不出所料,行政案件没开庭,双方的气就消的差不多了。史永均了解到这种情况后,趁热打铁做工作,经几次的耐心地调解,双方终于达成谅解,案件圆满解决。

今年34岁的史永均, 20017月参加工作起即在基层法庭工作,他年结案均在100件左右,这起案件的调解也仅仅是史永均始终把案结事了作为工作最大追求的一个缩影而已。

“多亏送来救命钱”

“多亏及时送来救命钱,要不我的命不知道还能否保得住呀!”这是当事人王明流着泪水对史永均道出的肺腑之言。

20115月,史永均承办王明诉马丽与保险公司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接到案件后,史永均通过约见原告方发现,原告家庭已为事故伤害花去10万多元的医疗费,现急需用钱治病,便提醒原告方可以申请先予执行,并告知先予执行所需的相关材料。在原告申请先予执行后,他更是放弃休息时间,一边制作裁定送达,一边和保险公司沟通,协调由保险公司先予支付医疗费10万元,使救命钱有了着落,受害者的权利得到最大限度的保护。

法官要做群众的贴心人,要善于了解群众的最关心的问题,要设身处地为群众着想,体谅他们的艰难和痛苦。史永均结合工作的实际,利用双休日或法定假期的时间办理上班族的案件,利用饭时给农民送达法律文书,也正是这种人性化、人情化的执法方式使他在当地受到了群众的一致拥护。 

双方当事人都要感谢他

20096月,史永均办理了原告王某、刘某诉被告王某某为赠与合同纠纷一案。原、被告双方系父(母)、女关系,案件起因于,二原告将其房产赠与被告所有,后因误会要求撤销赠与合同。案件是典型的家庭内部纠纷。

史永均了解案情后,及时向庭长李军作了汇报,庭长也非常重视,通知原、被告到法庭作调解工作,二人现身说法来为双方化解积怨,经过耐心的劝解,打开了双方的心结,原告刘某忍不住激动地流下眼泪,诉说她其实是想帮被告照顾孩子,而被告却为孩子没少让老两口不痛快。被告王某某听后也很痛心,哭着对自己欠妥的处理方法表示忏悔。见双方真情流露,史永均借机对双方再次进行劝解,终使母女之间解开疙瘩,和好如初。

“调解是最好的审判。”史永均在办案过程中,始终坚持着这样一个信条。2010年,史永均共办理案件105件,其中调撤76件;2011年上半年,在史永均报结的70起案件中,仅判决12件。近年来,经他审理的案件无一引发上访或矛盾激化,史永均也先后多次被方城法院评为办案能手和调解能手,2010年被方城法院评为工作标兵,被市中院荣记个人三等功。

责任编辑: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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