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群众观点大讨论”活动开展以来,河南省西峡县人民法院树立四种理念,创新审判管理。创新和加强审判管理,是实现司法公正、廉洁、为民核心价值观和人民法院实现跨越发展的必然要求。通过创新审判,西峡县法院整体工作由2008年的全市倒数位次,跃居2009年的全市第5名,2010年整体工作目标管理排序一举进入全市前两名。西峡法院先后荣获“全省优秀基层法院”、“全市维护稳定工作先进单位”等多项荣誉称号,20多项审判业务和综合管理工作位居全市乃至全省法院前列。
(一)树立服务大局理念
围绕大局开展工作,是审判权社会性的本质要求,也是法院工作讲政治的集中体现。该院坚持把审判工作与服务发展大局紧密结合起来,坚持能动司法,促使司法过程中法、理、情的有机融合,克服就案办案、孤立办案现象,将案件放到社会发展的全局中去考虑,放到促进社会和谐、实现公平正义中加以把握。变被动审判为主动服务、在创新服务举措、拓展服务领域上下功夫,努力提升服务民生的能力,实现审判与服务、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解决纠纷与推动大开放大发展的有机统一。
(二)树立制度管理理念
制度管理是实现法院管理规范化的基础。该院坚持以制度建院,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建立了各项审判管理规章制度,使法院各项工作步入科学化、规范化的轨道。同时,在制度落实上狠下功夫,定期考评,定期通报,跟踪督办,责任到人,建立起了较为完备、行之有效的审判流程管理机制、案件质量管理机制、岗位目标管理机制、轮岗交流机制、教育培训和监督机制等,在各部门中形成了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对事不对人、认真执行制度的风气。
(三)树立精细管理理念
省高院张立勇院长提出,“深化管理就是由粗放到精细,由飘浮到落实,由单一到系统,看似简单,实则艰难”。实现法院管理模式向精细化管理转变,将对促进法院工作跨越式发展注入强劲推力。以“精”做目标,就是要力求把每起案件办成铁案、精品案,以“细”为要求,就是要严格按照审判流程、案件管理规定执行,精益求精把案件每个细节准确、准时做到位,充分发挥审判管理的“指挥棒”效应,实现公正、高效、为民的司法目标。
(四)树立动态管理理念
法院动态管理,是以法院审判管理系统实时统计、阶段目标考核数据分析为基础,适时、适当调整管理策略和手段,实现对案件审执、政务运行“无缝隙”监控的管理模式。我们在遵循管理客观规律的基础上,树立动态管理理念,通过动态监测、阶段性量化评估,目标考核等制度不断推动审判工作均衡发展,为院党组及时掌握院内工作动态、合理配制和调整司法资源提供依据。实现了对法院各项工作全面、全程、全员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