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萌萌 通讯员张中梅 文鹏)日前,邓州市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由赔偿金引发的财产纠纷案,桑庄镇农民李玲激动地说:“感谢法官主持公道。”
今年3月10日,农民工樊杰在外务工期间因工身亡。哥哥樊林作为家属代表领取了死亡赔偿金等费用41万元,却拒绝给樊杰妻子李玲和其两个孩子应得的份额。无奈之下,李玲携两儿女诉至法院,要求樊杰返还属于他们的赔偿款。
邓州法院受理此案后,审判长闻群英亲自带领合议庭成员,多次来到樊家,与樊林、李玲及樊母交谈,认真了解案情,分别倾听双方的想法,终于了解到樊林不给李玲赔偿金,主要是担心李玲如果再婚后不好好照顾两个孩子。找到症结后,法院工作人员将几方人召集在一起,将双方想法告诉对方,详细地给他们讲解有关法律知识,耐心地做其思想工作。最终在合议庭主持下,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由李玲在城区买一套房屋,用于自己和两个孩子居住,从38万元存款中支出26万元,用于购房和装修。其余12万元,分别给樊母3万元,李玲和两个孩子8.4万元,樊林留下6000元用于安葬樊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