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5月份,我接手了秦老汉申请执行继承儿子死亡赔偿金32000元的执行案,被执行人是其孙子秦强及再婚的儿媳。开始,我有些疑惑,怎么会执行自己的孙子呢?经过详细查阅卷宗,我渐渐了解了案情。
83岁的秦老汉家住西峡县米坪镇野牛村,儿子于1980年结婚另起锅灶,儿媳于2003年病逝,留下孙子秦强和孙女秦红。儿子于2005年再婚,不幸又于2008年发生车祸死亡。儿子发生车祸后,经交警部门调解肇事方赔偿了三十余万元,后孙子和再婚的儿媳平分了该款,秦老汉没有分得一分钱。去年秦老汉得了中风,生活不能自理。就想让再婚的儿媳给分一点儿子的赔偿款,但儿媳总是推脱。无奈秦老汉于2010年2月30日将孙子、儿媳诉至法院要求继承儿子的死亡赔偿金。后经西峡法院调解孙子、儿媳同意在十日给付秦老汉现金32000元。判决生效后,孙子、儿媳拒付。无奈,秦老汉就立案申请执行。
这案件真有点棘手,申请人秦老汉已八十多岁,现中风在家不能行走,生活不能自理。而被执行人一个是未成年的孩子,另一个是被执行人的继母。亲情、法理两难啊!但,秦老汉现更急需要钱。当天,我和另外两个执行人员就去了秦老汉再婚儿媳的家,好在她娘家爹通理,经做耐心细致的工作,答应让女儿第二天把16000元送到法院。
事情异常顺利,我不禁嘘了一口气。但问到另外的16000元时,再婚儿媳却死活也不愿管,称秦强分得的赔偿款已交给其姐姐秦红保管,自己已不是监护人,并拒绝提供秦红的住址。案件一下子陷入了僵局。
秦红和秦强还是一点儿线索都没有,听说去了南方打工,但具体在哪儿并不知道。我每天都在努力寻找着秦红和秦强的下落,但都没有结果。这案真让人心急如焚啊!难道真的成一个死案了吗?
不想,我今年2月10日礼拜天去县医院看一个刚生了小孩的亲戚,居然使案件的执行遇到了转机。偶然在护士站的病人一览表上看到了秦红的名字,登记的年龄和家庭地址都和我们要找的人一致。找护士一打听,果然是刚从南方打工回来。考虑到我们这组执行人员都是男同志,当即就叫上我的爱人到病房去,顺便带了点鸡蛋、牛奶等补品,我又从兜里掏了500元,算是给刚出生的孩子的见面礼吧。我爱人和秦红简单聊了几句,嘱咐秦红刚生了孩子、多注意身体。我在门口,听到一个声音说:“你们放心,弟弟的钱存成定期了,现在取出来会很亏的,这钱我给。我爷这几天我找人接他下来,来医院治疗”,听到秦红这样说,我心里有说不出的高兴。
向秦老汉告知了以上情况,他听说孙女生了个大胖小子及秦红要接他上医院治疗后,流着泪说:“只要他们管我,我要钱干啥?”,主动放弃了执行孙子秦强的16000元,又让我们退回给再婚儿媳6000元,说:“儿媳拉扯两个孩子不容易。”
一场发生在亲情之间的执行难案就这样和解执行了。我掩卷思考,谁说执行我们一定要利用强制执行手段呢?这起案件很快半年过去了,但一直在我心里久久难以忘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