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王 彬 齐 娜 本报记者 王 勇
2010年10月29日上午一上班,两名男子将一面绣有“公正执法,司法为民”的锦旗送到宛城区法院溧河法庭庭长高立伟和副庭长周丹手中,激动地拉着高庭长的手说:“宛城区法院的法官事事处处为老百姓着想,真是我们老百姓的好法官啊!”
2009年6月,60多岁的老人冯某驾驶电动车与代某驾驶的摩托车相撞,两人均不同程度受伤,同年7月冯某将代某告上法庭,要求对方赔偿15万元。溧河法庭决定经过多次调解,最终,代某当场兑现了赔偿,彻底解决了双方的矛盾纠纷。于是就出现了开头的一幕。
这只是溧河法庭运用多种调解方法解决纠纷的一个缩影。溧河法庭辖区的大部分案件都是婚姻家庭、相邻关系、损害赔偿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常规民事案件。针对这些案件的特点,溧河法庭突出调解优先原则,结合实际,从辖区风土民情出发,加大案件调解力度,努力实现案结事了。法庭连续5年案件调解率在70%以上,判决案件服判息诉率在94%以上;平均办案周期不超过3个月;连续5年无涉法涉诉事件。
2006年12月,吕某因感冒在张某所开诊所处就诊,服药后出现过敏反应,多次进行治疗。2007年11月,吕某向宛城区法院提起诉讼。在审理中,双方矛盾尖锐,且张某在审理期间又远赴瑞士打工,案件一度陷入僵局。溧河法庭一边稳定原告情绪,一边想办法与被告进行沟通。由于被告身在国外,为了节省被告的通讯费用,承办法官就直接利用手机发送越洋短信,向被告阐明本案的利害关系,劝说其进行调解,最终此案得到圆满解决。
近年来,溧河法庭的法官们凭着“有一分余地,做十分投入”的努力,解决了大量矛盾纠纷。一些案件由于当事人的矛盾较大,法官们深入到当事人家中,边唠家常边调解,用真诚和真情拉近了与当事人的距离。
群众满意服气了,即使败诉也不会再去上访,溧河法庭连续5年辖区未发生一起涉诉信访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