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中院实施法官投诉制度取得良好成效

  发布时间:2011-08-08 09:48:54


河南省南阳中院自20111月实施《受理法官投诉工作制度》。该制度明确了当事人可以对法官违法违纪行为、违反程序性法律规定的行为以及违反法官职业道德等不适当行为进行投诉。

该制度明确规定了当事人、社会公众对法院及法官进行投诉举报的渠道、投诉情形、程序及处理。南阳中院主动向社会公布专门的投诉电话、投诉信箱,并设立了受理投诉、违法违纪线索查处、调查核实和责任追究四个独立职能岗位,定期对所有的来信、来访、来电进行甄别分类,按照有关规定区别情况作出处理:对于经初查认为反映的问题构成违纪需要作出纪律处分的,由纪检组、监察室正式立案查处;对于反映案件诉讼过程中涉及程序问题的,由有关业务庭负责作出情况说明,并反馈给反映人;对于不属纪检监察部门受理范围的投诉,告知其向应当受理的单位或部门投诉;反映问题查证属实的,依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同时对受理法官投诉情况实行月报告、季通报制度,及时向院党组汇报,并将报告情况编入每月纪检监察工作动态,每季度以文件形式通报全市法院。

该制度实施以来,极大地提升了法官对案件的责任心,改善了法官的司法礼仪,当事人普遍反映法官接待态度有较大改善,对法院工作认可度、满意度得到了提升。1-7月共受理法官投诉105件,群众来访54件次,来信4件,来电3次,省级批转21件次,市纪委、政法委批转9件次,院长办公室批转14件次。南阳中院开除1人,通报批评2人,诫勉警示谈话处级干部1人次、中层干部3人次、审判员4人次、职工2人次。

责任编辑: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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