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打造一支执业道德高尚、司法形象一流、服务意识最强、业务能力过硬的干警队伍,全力实现卧龙区法院晋升省级文明单位的工作目标,把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推向新的高潮,2011年8月8日下午,河南省卧龙区法院举行了文明单位创建承诺签字仪式。
承诺书系一面红色旗帜,上端是一排黄色大字“卧龙区法院文明单位创建”,旗边用黄色挂穗装饰。红色象征希望和进取,黄色象征耕耘和收获,表达出了卧龙区法院领导班子带一流文明团队、建一流工作业绩的追求和信念。承诺内容为《卧龙区法院干警自我约束十六条》。该十六条内容翔实,覆盖面宽,涉及到了干警的着装打扮、言谈举止、司法礼仪、服务意识、办案纪律、办案效果、文书制作、团队精神、警车使用等。
院长乔国和强调,《卧龙区法院干警自我约束十六条》是卧龙区法院的文明单位创建标准,是卧龙区法院的院规院纪,是对每个干警的最基本要求,签名承诺后,全院干警要一诺千金,严格服从和落实,努力达到干警的最高境界。
全院197名在职干警全部在文明单位创建责任旗上签上了姓名。签名时,全院干警表情庄重,下笔有力,充分显现出对责任的感知、力量的凝聚。卧龙区法院文明单位创建责任旗将作为珍贵资料保存在院荣誉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