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解恩怨  握手言和

  发布时间:2011-08-09 10:21:04


“老同学,十几年都没见了,现在却在法院见面,你不害臊啊!你这么理解我,我能不给你补偿吗?以后你到我家,我还用好烟好酒以宾客待你”。常某一见樊某就对其囔囔起来。樊某也红了红脸说“我也不想打官司啊,毕竟是老同学。但我没想到你这么理解我,都是误会,误会”,这是20115 6号在方城法院审判庭内发生的一幕。

2011222日我接到一个二审案件。很快发现这个经济纠纷案非常的特殊,此案牵扯不仅是一万多块钱更重要的是它关系到两个人十几年的同窗情谊。其实事情起因很简单,年少两人同做一项生意,樊某将自己的产品置于常某店内销售,常某不在店内,便由其店员代签。谁知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一场大火将常某店内一切付诸一炬这其中自然包括樊某的产品。虽事后樊某曾向常某提及赔偿一事,但体谅常某损失过重便并无多追纠。

时光如白驹过隙,转眼时间来到2010年,樊某就此事准备向常某追回货款,但面对的毕竟是自己的老同学,要钱实在张不开嘴。于是就决定委托律师来处理此事。就此相隔十载的两位老同学又在法院杠上了。此案一审因双方都由委托律师出面,而双方委托律师又是唇枪舌剑,互不相让,所以当事人都是间接听音,关系是越来越僵。我仔细查看了卷宗,细心追其案件之纠结,发现了其中真正原因,决定调解优先好好帮助这对老同学,让其重拾昔日友谊。

然而调解一开始并不是那么一帆风顺,甚至可以说是困难重重。当事人双方因为一审的积怨,一时间无法谅解对方,甚至是不愿相见。眼见多年珍贵情谊就要烟消云散,我又分别对双方当事人讲道理,谈情谊。终于,矛盾双方接受其面谈。

面谈开始,我对两位当事人晓之以情,动之以理,用事实和情感打动双方。当事人双方从起初的抗拒不谅解,到后来终于在理法情面前重拾昔日情谊,当场完结了纠纷。

 

责任编辑:ZN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