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邓州市法院近年来积极与市委、市政府、武装部等相关部门协调,促成邓州市成立了涉军维权领导小组,在法院内部成立涉军案件审判工作领导小组,强化审判工作指导力度,探索“三步紧走”模式,实现了涉军维权“软着陆”。
2007年以来,该院受理涉及军人及军属案件43起,诉前调解39起,立案4起,结案4起,无一上诉,有效维护了军人及军属的合法权益,深受好评。
第一步,注重辨法析理。针对军婚、农村土地承包、征地补偿等法律咨询,法官们热情接待,耐心解答;对军人或军属所诉案件,注重风险提示和举证指导;对军人或军属一方有可能败诉的案件,认真做好法律释明工作,促其服判息诉。
第二步,开辟“绿色通道”。实行优先立案、优先调解、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对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且双方当事人自愿速办的涉军案件,启动速裁机制,做到当即立案、当面送达、当时调处、当日结案。凡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及时启动司法救助程序,依法给予诉讼费用缓交、减交、免交。
第三步,坚持调解优先。成立“维护军人及军属合法权益巡回法庭”,巡回到部队驻地和军属所在地审理,为部队及军人军属提供最大便利。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切实把调解贯穿于立案、审判、执行工作全过程,建立“人民法院、地方政府、驻地部队”联动纠纷协调解决机制,为军队和官兵解除后顾之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