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晚报》:洒向乡间全是情

——记宛城区人民法院官庄法庭副庭长叶俊凡

发布时间:2011-08-10 08:46:05


稿件来源:南阳晚报*南阳新闻网

凡熟悉法院工作的人都知道,基层人民法庭处理的大多是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儿,什么“夫妻失和闹离婚,老人遗产分不均”等等。44岁的宛城区法院官庄法庭副庭长叶俊凡就把青春融入这些平凡琐碎的案件中,体现了法律的公正和天平的荣誉。

在宛城区法院,叶俊凡是出名的调解能手,在他办结的千余件民事案件中,调解撤诉率达78%

张某租赁宋某房屋,宋某为了追求高房租,在与张某的租赁合同并未到期的情况下,又将该房屋租与尹某。20115月,张某将宋某诉至法院。叶俊凡接到案件的当天,在对案情进行初步调查后,就马上通知双方当事人到庭调解。通过耐心疏导,最终使被告当场向原告承认错误,履行补偿,握手言和。

作为一名法官,一些当事人为了案件上的事会找人说情送礼,可不管多大的礼,他一概拒之门外。叶俊凡总结出了一套经验,他认为当事人请客送礼又托人说情,主要是担心案件得不到公正审理,如果法官阳光办案,打消当事人的顾虑,自然不会找人说情。

2010年,在审理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时,原告担心案件不能够公正裁判,在叶法官不知情的情况下,为其缴纳500元电话费。叶俊凡发现后,迅速通知原告及其代理人到庭,当场向原告退付现金500元。事后,该案经过合议庭合议,原告胜诉。原告佩服地说:“叶法官清正廉洁,我们心服口服!”⑤6 □通讯员 王 彬 齐 娜 本报记者 王 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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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出处:《南阳晚报》2011年8月10日第W1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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