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以来,河南省西峡法院积极开展“一村一法官”活动,以班子成员联系乡(镇)、干警分包行政村的形式,将全院121名干警分派到全县299个行政村,深入基层开展经常性法律服务。该项制度推行以来,2010年、2011年上半年,该院民事案件受理量比去年同期分别减少147件、96件,同比下降22.4%和31%,涉法涉诉信访量同比分别下降26%、35%。该项制度既是社会管理创新的典范,也是法官联系基层最好的载体,在服务法院科学发展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在今年全省组织的人民群众满意度调查中,西峡法院位居全市第3名。
一是提升了司法服务大局的效果。“一村一法官”制度把司法功能向诉前拓展、向判后延伸,拉长了司法服务的“链条”,极大地调动了民调组织等纠纷解决主体的工作积极性,从而维护并带动了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的有效运转,有力配合、支持了和谐稳定工作大局,实现了党委政府、人民群众和人民法院的“多赢”,法院的工作受到了各级党委的高度评价。 2010年,该院下辖的6个人民法庭全部被辖区党委评为年度工作先进单位,西坪法庭作为全市唯一一个基层法庭,被评为“全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
二是提升了法院的社会形象。“一村一法官”制度把马锡五审判方式的精髓与司法实践生动的结合起来,体现了“让法官多走路、让群众少跑腿”的民本工作理念。使群众足不出村就可以得到司法帮助,使群众维权变得更加方便、快捷。同时,村组干部在与法官互动的基础上,更加了解法院,进而主动宣传法院,帮助提升了民众对司法的满意度。
三是提升了案件质量和效率。“一村一法官”制度实施以来,由于大量案件以调解、协调方式结案,使得案件结构渐趋合理,案件质效大幅提升:该院2010年的审判质效指标位居南阳基层法院第一名。今年上半年,该院诉讼案件结案率和民事案件调撤率同比分别提高了3%和6.8% ,案件发还、改判率同比下降26.3%,上级交办的涉法涉诉案件办结率达到100%。在已结案的646件调解案件中,当庭履行和在履行期限内自动履行的案件491件,自动履行率超过76%,其中,双龙法庭、西坪法庭、丹水法庭的案件调撤率达到95%以上,城郊法庭自动履行率达到80%以上。今年以来没有发生一起新发信访案件。
四是提升了干警的司法能力。广大干警在深入基层、宣传法律、化解纠纷的过程中,与人民群众面对面交流,与基层干部手牵手工作,在基层实践中,提高了对社情民意的把握能力和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大量矛盾纠纷就地化解,为了老百姓排忧解难,得到了党委政府的好评,受到了干部群众的尊重,增加了法官的成就感,极大地鼓舞了士气,有效激发了干警干事创业的工作热情,提升了工作境界和水平。
五是提升了基层组织创先争优水平。该院把“一村一法官”制度与基层组织建设紧密结合起来,通过进村入户开展法律咨询、指导民调组织、提出司法建议等形式,弥合基层组织管理漏洞,提高党建创先争优工作水平,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使广大党员干部思想上更尊重群众、感情上更贴近群众、工作上更依靠群众。2011年5月17日,中共南阳市委组织部专题制作的西峡县法院西坪法庭党员干部创先争优先进事迹,连续5天在南阳远程教育频道集中播出,该片集中挖掘报道了该庭全体干警在开展“一村一法官”工作中,积极参与创先争优活动所表现出的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和事争一流的先进事迹,展示了新时期党员法官队伍的新形象、新面貌,引起了全县党员干部,特别是政法干警的强烈共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