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法制报》:七项措施 加强廉政防腐体系建设

发布时间:2011-08-11 09:36:00


本报讯 新野县法院认真执行中央、省、市纪委及全国纪检监察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加强党风廉政防腐体系建设,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新野县人民法院成立以党组书记、院长龚超为组长的党风廉政防腐领导小组,认真制定各项措施。一是聘请廉政监督员。设立廉政食堂,来院检查工作的领导和工作人员,一律在本院食堂就餐。二是实行四拒上报制度。制作四拒登记表,发送全院各单位,对办案中的拒礼、拒贿、拒说情、拒吃请予以登记上报,一月通报总结一次。三是严格落实诉讼费收支两条线制度。要求院机关一支笔一本账,各部门由内勤管理账款。四是建立来信处理制度。对来信来访和上级批转的信件,做到及时登记,及时处理,切实做到案案有结果,件件有回音。五是建立廉政登记制度。对干警中涌现出的拒礼、拒贿记入干警的廉政档案,作为年终考核的依据。六是建立廉政工作报告制度。各部门每季度必须把廉政建设情况定期向党组报告。七是实行走访制度。确定专人定期到人大、政协、纪检监察、新闻单位等有关行政执法监督机关进行走访,收集意见,改进工作。

今年以来,全院干警共拒吃请659人次,拒礼、拒贿折合人民币69万余元,结案数调解率同比上升,无违法违纪现象发生。

(宋豫 张书理)

责任编辑:LL    

文章出处:《河南法制报》2011年8月11日第09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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