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上午,河南省南召县法院马市坪法庭的法官们照常工作,忽然一阵震耳欲聋的鞭炮声在法庭门口响起,等到一群人带着一面上写 “百姓法官 公平正义”的锦旗走了进来,法官们才知道是当事人的家属带着亲朋好友为他们送锦旗表谢意来了。
原来,南阳市XX通信工程有限公司2010年承包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南有限公司南阳分公司(下称南阳市移动公司)在南召县小店乡红旗村到老坟湾村附挂及新建通信光缆工程,王明系该工程施工队长,该工程后由王明转包给郑三。家住南召县马市坪乡龙头沟村的丁福军系郑三的雇佣工人,2010年1月20日在施工过程中意外受伤,造成七级伤残。丁福军将南阳移动公司及工程承包方告上法庭。事故发生后,郑三已拿出24000元用于原告的治疗。
为了保护弱势群体利益,尽快让原告得到后续治疗,减少原告家庭的负担,主办该案的马市坪法庭法官们不辞辛劳地调查取证,与施工单位和承包工程的工头多次协商,耐心细致的说理释法,最终使原、被告在开庭前达成了调解协议:除事故发生后,被告方已支付的费用外,南阳市XX通信工程有限公司再一次性赔偿原告丁福军各项经济损失计70000元。丁福军不再追究郑三、王明、南阳市XX通信工程有限公司责任,并撤回对南阳移动公司的起诉。
2011年8月9日,也就是调解生效后的第二天,被告方便将钱汇到了原告的账户上,这才出现了本文开头的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