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没有想到你恁困难,还恁有诚意,算了你这5000元,我只留3000元,这2000元返还给你,余下的7000元和利息我都不要了”。这是8月15日,在河南省邓州市法院执行局,当申请人潘某看到年逾七旬的被执行人郭某拿着自己外孙女的抚养费来偿还欠自己的款时,受感动之余,潘某说出的一句发自内心的话。就这样,原本难以执行的一起万余元民间借贷案,在执行法官们的倾情调解和当事人双方互谅互让的情况下,终于得到了和解执行。
2001年3月,郭某同丈夫在山西省合阳县承包鱼塘期间,因资金短缺,便向潘某借款10000元。在迟迟得不到还款的情况下,潘某于2009年向法院提起了诉讼,期间,郭某的丈夫因病去世,法院最终判决此款由郭某一人偿还。
2011年4月,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人员多次驱车到郭某所在的村庄执行,但至到第五次才见到了郭某。面对法院的执行,郭表示在有生之年一定要把欠款还清,但自己现在疾病缠身确实没有能力。寻遍郭的屋内屋外,也没有任何有价值的财产。后在执行人员与郭某交谈中得知,其唯一的女儿早年嫁到了台湾,后又被台湾的女婿抛弃并离了婚。女儿离婚后又身患重病,无力照看外孙女,无耐,郭某让外孙女从台湾回大陆与其一起生活。在台湾的女儿则每年还要从台湾相关机构给其发放的救济款中寄回一部分抚养费,现在郭某祖孙二人基本上就靠这笔费用维持生活。在了解到郭老某的真实现状后,执行人员很快将此信息反馈给申请人潘某,并反复做潘某的思想工作,看其能否放弃一部分款项。潘某在得知郭某现在的境遇和愿意偿还债务的诚意后,明确向法官表示,不要求郭某全部付清欠款,只要“拿得出来,接得住”。2011年8月15日,郭某领着外孙女一起到邓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领取了女儿从台湾寄回的5000元款项后,就拿着钱直接到了法院。接到通知的潘某遂赶到执行局,看到郭某拿着刚领出来的外孙女抚养费来还自己的欠款时很受感动,不仅如此,潘某还为执行法官们三番五次到被执行人家中执行的执着精神和不厌其烦地做双方调解工作而感动着。遂当着执行人员的面将其中的2000元又返还给郭某,自己只留下3000元,并明确表示全部了结此案。潘某的这一举动,同时又感动着包括被执行人郭老太在内的现场的每一个人,案件最终在感动中得到和解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