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房楼板夺儿命 法官调解化纠纷

  发布时间:2009-04-16 10:29:49


   4月15,邓州市法院审结一起涉及儿童生命权纠纷的案件,经过法官的多方努力,当事人和解

   门强家紧邻村子的马路,为预防过往车辆撞着房子,房子建好后,在靠近马路的山墙边栽下了一截楼板,多年倒也平安无事。2008年春,高林建幼儿园,为方便通行,经门强父亲同意,将该楼板移出,靠在墙边。826,门老太太带着两个孙子(7岁的宝宝和3岁的贝贝)回娘家看望娘家叔(即门强父亲)。宝宝、贝贝和门强3岁的孩子佳佳到放楼板的地方玩,佳佳被楼板压住,经抢救未醒来。

事发后,就赔偿问题,当地派出所和人民调解委员会多次调解,均未果。最后,门强夫妇诉至法院,要求宝宝、贝贝和高林赔偿损失13万元。受理该案后,审判长海洪泽认为,原告和被告是天天低头不见抬头见的亲戚、同乡,处理好了,邻里、亲戚关系更和谐;处理不好,邻里亲戚变仇人,甚至当事人做出过激行为。因此,一定要从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的大局出发,处理好该案,让当事人满意。为此,他亲自去事发现场勘验,多次做当事人工作,同时邀请当地村支书和村民小组组长参与调解。

最终,原告和宝宝、贝贝案外和解,和高林也达成调解协议,至此,双方心里的石头终于落了地,见了面,不再生涩涩地“躲猫猫”了。(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赵晖 夏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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