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农村摩托车普及率的提高,摩托车交通肇事案件也大幅度上升,摩托车交通肇事犯罪也成为多发性犯罪。2008年,河南省社旗法院共受理摩托车交通肇事案件27件,占交通肇事案件的32%,2009年受理32件,占交通肇事案件的38%,2010年受理38件,占交通肇事案件的42%.通过对近几年来所审理的摩托车交通肇事案件的调研和分析,农村摩托车交通肇事案增多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农村群众交通安全意识差,法制观念淡薄。大部分摩托车驾驶员没有经过系统的培训学习,酒后驾驶、无证驾驶、超速行驶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大量存在,客观上增添了事故隐患。
二是农村摩托车辆存在大量事故隐患。农村的摩托车不同程度地存在车灯不亮、刹车不灵、喇叭不响、后视镜缺失问题。个别摩托车辆非法拼装搞非法营运,致使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摩托车上路,导致摩托车交通事故频发。
三是执法部门监管及教育不够。执法部门存在重罚款轻教育的现象,导致诸多驾驶员产生交钱了事思想,放松了思想警惕。
四是对交通肇事犯罪惩罚不力。表现在对此类犯罪刑事处罚较宽,判处缓刑的情况较为普遍,其法律效果不尽如人意。
五是农村道路安全配套设施落后。大部分农村道路是“村村通”的水泥路,维护不及时,缺乏标识,不利于车辆安全运行。
为此,社旗法院特建议:交通执法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农村交通安全宣传力度和监管力度,司法机关要加大对肇事人员的惩罚力度,交通道路部门要加大农村道路的维护,提高道路的安全保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