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全市法院普遍建立执行联络员制度

  发布时间:2011-08-18 10:57:52


为增强反规避执行活动的有效性,有效化解执行案件中人难觅、财难寻这一难题,南阳全市法院普遍建立了执行联系员制度,把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中政治素质高、作风正派、办事公道、有较高威信、善于做群众工作的村委、街道、社区干部聘为执行联络员,建立了一支关心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联络员队伍。其主要职责是提供一切有利于执行的线索,协助解决案件在执行过程中的一些矛盾,力促当事人和解,出现抗法情况时,执行联络员又可积极做好劝阻、疏导工作。目前,全市法院已选聘4536名执行联络员,形成了覆盖全市209个乡镇、44个街道和4381个行政村的执行联络员网络体系,该制度实施两个多月来,已初见成效,经执行联络员提供执行线索执结了一批难案。主要做法是:

一、领导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部署。全国法院开展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一开始,中级法院庞景玉院长经过调研,提出了要在全市法院建立推行执行联络员制度。为此,庞院长多次作出批示,提出明确要求。院党组成员、执行局长葛庆河先后组织召开3次全市法院执行工作会议对这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切实抓好落实。13个基层法院都召开了专门会议,认真贯彻庞院长提出的执行联络员制度要扎实推进,在取得实效上下功夫的指示要求,普遍成立了一把手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实施坚强有力领导,并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方案,确保这项工作有序展开。在此基础上,中院还在唐河、方城两个法院开展试点工作,为全市法院提供经验。中院执行局还组成专门督导组,深入到13个基层法院开展调查研究,了解执行联络员制度建立中存在的问题,实行全程跟踪指导。

二、从严选聘把关,认真抓好培训。为保证这项工作落到实处,基层法院的主管院长、执行庭局长带领执行人员深入乡镇村组调查走访,逐个与选聘的执行联络员见面谈话,了解情况,坚持从严选聘执行联络员,确实把政治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强、办事公正、有较高威信并善于做群众工作的村干部、居委会主任和在当地有一定威望的人员聘为执行联络员,并为执行联络员颁发了聘任书。为尽快让执行联络员进入工作,全市法院普遍采取举办执行工作讲座、以会代训、组织经验交流等方式分期分批对执行联络员进行培训,使他们了解执行工作,熟悉执行工作的有关法律规定和相关要求,掌握提供被执行人家庭财产线索、促进和解执行的具体程序及方法。在培训中,很多院领导和执行人员还主动抓好传帮带,对执行联络员做好“四个到位”:即指导执行联络员开展工作到位;帮助执行联络员提高能力到位;关心执行联络员解决实际困难到位;做思想工作到位,有针对性地帮助他们提高协助做好执行工作的实际能力。

三、抓好管理环节,注重发挥作用。为使执行联络员队伍建设逐步走上规范化建设的轨道,全市法院普遍制定了执行联络员管理办法,从执行联络员的选任、职责、考核、奖励、教育、培训等都作出了详细的规定。在此基础上,全市法院自觉把执行联络员队伍经常性建设作为一项长期任务,做到不管执行工作有多忙,集中人员抓好执行联络员队伍建设的力量不减弱;不管执行工作形势有多好,一如既往地抓好这项工作的劲头不放松,坚持经常主动地抓好对执行联络员的教育管理,不断强化他们协助做好执行工作的光荣感和责任感。这项制度建立实施两个多月来,广大执行联络员切实履行职责,提供了500多条有价值的线索,有100多起原本因被执行人下落不明和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得以恢复执行,使48起“骨头案”、“钉子案”和规避执行的案件得以成功执结。同时,执行联络员还积极调解执行纠纷,化解社会矛盾,既有助于促进当事人自觉履行义务,又能有效预防因执行问题引发暴力抗法事件,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责任编辑:Z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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