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日报》:喝酒无度酿祸端

  发布时间:2011-08-18 16:19:40


核心提示

我国酒文化源远流长,古人对酒也多有赞誉。现如今,大多数人都习惯通过饮酒来表达心情,诸如红白喜事、朋友聚会、业务往来,都免不了推杯换盏,借酒助兴,“无酒不成宴”甚至成为一种社会风气。然而近年来,因为饮酒引发的民事、刑事纠纷屡见报端,酒后犯罪已经成为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

日前,邓州市人民法院宣判了两起故意伤害案件,都是因酒而起,进而失手杀害了自己的亲人,既为社会所不齿,更葬送了自己、毁灭了家庭,让人扼腕叹息。

案 例:酒后起争执他一刀刺死儿子

侯军是个有名的“酒疯子”,天天不离酒,而且一喝就醉。今年农历大年初一,侯军又在外面喝得醉醺醺不肯回家。儿子侯涛听说后,赶去劝他回家,侯军却以没有喝尽兴为由不愿回去,于是父子两人发生争执。在争执中,出于对父亲这种行为的气愤,侯涛随手拿起手边的棍子打了下侯军,酒醉的侯军一气之下抽出腰里的匕首向儿子刺去,结果侯涛被刺破心脏,经抢救无效身亡。

当天下午,侯军归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近日,邓州市人民法院审理后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1年。

醉酒殴妻他被儿子刺死

杨博,邓州人,不理家事、嗜酒成性已有多年,妻子马丽深受其苦,经常受到丈夫酒后的毒打。去年11月13日,邻居家孩子过一周岁生日招待亲朋好友。妻子马丽考虑到丈夫嗜好饮酒,为了避免丈夫酒后滋事,马丽便让儿子杨天代替丈夫去邻居家参加饭局。丈夫杨博听说后心里很不痛快,中午便另寻他处,独饮一整瓶白酒,回家后趁着醉酒又开始打骂妻子。正在邻居家忙碌的儿子杨天闻讯赶回家中,连忙上前阻拦。而此时的杨博已经醉得失去了理智,不顾阻拦又捡起块板砖砸向马丽。忍无可忍的杨天情急之下,拿起桌上的小刀刺向杨博,致使杨博当场身亡。

在案件审理中,邓州市人民法院认为,杨天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但考虑到其案后主动自首,并且被害人对引发犯罪有过错,对杨天酌定从轻处罚,最后判处杨天有期徒刑4年。

两起案件,两个家庭,两条人命,生命的逝去、家庭的破碎,皆因醉酒而起,发人深省。也许我们不能把什么都怪罪于酒,一个人自身的素质也是重要的原因,但酒在其中却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现 状

喝酒是一种交往方式,喝的适量,既能愉悦心情、增进友谊,又能强身健体,但是若喝酒过量,就有可能引来是非,甚至导致犯罪的发生。邓州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法官赵光超告诉记者,近几年数据显示,该法院审理的刑事案件中,由酒后引发的刑事案件每半年就有20多起,占刑事案件总数的20%,并以寻衅滋事、故意伤害和交通肇事居多。所占比例之大,不能不引起人们的重视。可见,酒后容易诱发犯罪已经是不争的事实,不仅严重扰乱了社会管理秩序,而且给公民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带来严重危害和隐患。

原 因

许多人都会发现,人在喝了一定量的酒后,容易变得兴奋、狂妄,甚至像换了一个人似的,不敢说的说了,不敢做的做了,但酒醒后又对做过的荒唐事后悔不已。记者在我市许多酒类专柜上看到,40度以上的白酒很常见,市面上的白酒多在52度以上。赵光超法官告诉记者,当血液中酒精浓度达到0.05%时,喝了酒的人会进入兴奋期,控制能力将会下降;升到0.2%以上时,是共济失调期,行为人便表现为行为粗暴、出言不逊、滋事肇祸,行为人的辨认能力会下降;酒精浓度达到0.3%以上时就是昏睡期,行为人吐字不清、烂醉如泥,甚至有些会丧失知觉、全身麻痹,进入昏迷状态,严重的可直接致死。

另据世界卫生组织调查显示,50%~60%的道路交通事故是由酒后开车、酒醉驾车引起的。美国有科学家曾做过这样的对比试验,当驾驶员体内血液中酒精浓度为0.03%至0.09%时,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肇事几率增加7倍;酒精浓度为0.10%至0.14%时,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肇事几率增加32倍;酒精浓度为0.15%时,其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肇事几率竟高达128倍。

对 策

赵光超介绍,不少国家都曾出台针对全民的禁酒令。1920年1月生效的美国宪法第18号修正案中的禁酒法案规定,凡是制造、售卖酒精含量超过0.5%以上的饮料皆属违法;自己在家饮酒不算犯法,但与朋友共饮或举行酒宴则属违法,最高可被罚款1000美元及监禁半年;21岁以上的人才能买到酒,并需要出示年龄证明,而且只能到限定的地方购买。时至今日,美国的一些小城镇仍“滴酒不沾”。莫斯科市政府规定,自2010年9月1日起,每天22时至次日10时,莫斯科市禁止销售乙醇含量超过15%的酒精产品。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五条也明确规定:“醉酒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给予处罚。醉酒的人在醉酒状态中,对本人有危险或者对他人的人身、财产或者公共安全有威胁的,应当对其采取保护性措施约束至酒醒。”此外,《刑法》第十八条规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今年5月1日起,备受各界关注的《刑法修正案(八)》和修改后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也加大了对酒后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明确规定醉酒驾驶、情节恶劣的追逐竞驶等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将追究刑事责任。这意味着原来由行政、民事手段调整的酒驾行为上升为刑事犯罪层面。

酒后犯罪案件增多,也与文化服务体系不健全、文化生活单调、法制观念淡薄等有关。为此,赵光超建议,司法部门应加大法律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让公民知法、懂法、守法。社区、村委也应配合司法部门,选择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同时,对酒后犯罪案件,依法加大打击力度,不能把酒后犯罪作为酌定从轻情节来处理,对犯罪分子严惩不贷。政府相关部门应鼓励酒生产企业多做“理性饮酒”的公益活动,将“理性饮酒”成为强制性国标印上酒瓶;进一步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牵头开展一些丰富多彩的文化娱乐、健身等活动。要不断提高群众的自身素质和修养,广泛开展好家庭评比、树新风活动,提倡文明、和谐的酒文化,革除陋习。对于病态的嗜酒者,家庭成员应多照顾、引导,想方设法帮助其戒酒。

责任编辑:lgw    

文章出处:《南阳日报》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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