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林增,现任西峡县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1986年到法院工作后,先后在基层法庭、执行局、法警队工作,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干出了一番不平凡的业绩。特别是2010年他就任民二庭副庭长以来,连续4年结案数均在80件以上,服刑息诉率超过98%。
2010年山西某钢铁公司拖欠西峡一公司部分债务。案件起诉到法院后,张林增不辞辛苦,三下山西了解案件情况,给双方反复做工作,最终使双方达成和解,后山西公司分三次履行了债务。
今年3月份张林增办理了一起合同纠纷案,被告赵某是他的老战友,欠原告货款5万余元。开庭前战友多次想请张林增吃饭,他都拒绝了,但他却把战友叫到家中喝酒,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终于,说服老战友在开庭前主动把欠款送到法庭。
“法官要腿勤、嘴勤,不能总等着当事人找上门,要主动到当事人家中做工作,掏心窝子说话,这样才能赢得信任。”张林增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
2009年10月,张某与某保险公司办理了终身重大疾病保险合同。2010年1月,张某突发疾病死亡,张某家属向保险公司索赔时,却遭到拒绝,只好向法院起诉。诉讼中,保险公司辩称,按照合同责任免除条款的约定,张某在投保180日内死亡,不应赔偿。张林增发现这是典型的格式条款,便主张免责条款不产生效力。最终法院判决保险公司给付张某家人保险金6万元。张某家人为表感谢,托熟人给张林增送去2000元红包,却遭到他的谢绝。
张林增妻子下岗,母亲偏瘫在床,女儿正在大学读书,全家仅靠他一人工资生活,但他从没有因为生活困顿,向当事人伸过一次手。“干工作要凭良心去干,要做一个堂堂正正、清清白白的人,咱不能给法官丢脸,不能让天平倾斜。”张林增总是这样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