较量

  发布时间:2011-08-22 08:38:49


今天遇到了执行局的常法官,顺便问了一下我审理的那个相邻通行纠纷一案的执行情况,常法官告诉我,被申请执行人因拒不执行判决、裁定被判刑了。

我随即到刑庭找了一份判决书,看着那份刑事判决书,我又回到了2009年的那个夏天……

知了拼命地叫个不停。我们一行四人勘验完现场已是挥汉如雨,六原告和围观的群众七嘴八舌地向我们诉说因为被告赵亭(系化名)的行为给他们的生活带来的不便。

我和赵玉西副庭长来到了被告的家里,听被告诉完他的“委屈”,我说:“大家都是乡里乡亲的,我们希望调解此案,毕竟抬头不见低头见,大家以后还要相处。”

“我同意调解。”赵亭说。

可接下来并没有如我们所预料的那样,赵亭的调解意见达到了一天三变,而且越来越离谱,从一开始要求六原告支付三、五百元的所谓补偿金到了最后的一万元。在没有达到其目的的情况下,赵亭又将那条经过其门前六户人家通行的唯一通道堵的更狭窄。

因为涉及村镇规划遗留问题,处理此案时我们颇为慎重。在聂守衔庭长的带领下,我们多次和镇政府交涉,希望他们能发挥“地方父母官”的特殊作用,使此案的矛盾得到更好的化解。

 “对这事我们也很头疼,解决了几次都解决不了。我们前脚把路清理通,赵亭后脚就又把路堵了。原、被告为这事已经打过好几次架了,这迟早是个安全隐患。现在我们也希望你们法院早点解决这个事。”镇政府同志的无奈,让我们打消了借助他们力量的念头。

刚接受完二年劳教的被告赵亭对我们的态度始终都是极端的两面性,在法院他表现的很懂法、愿意守法,可回到村里他就变成了“村霸”。随着双方矛盾的不断加深,原告不愿意再接受调解。诉讼中,一个原告的孩子与赵亭发生矛盾时受了伤,义愤填膺的原告们向了上访的这条路。

“如果你们对我有意见,咱们可以多沟通。你们一边说相信法院一边又跑去上访……唉,我都不知道我该说什么?”

“你别误会,我们对你们法院的工作没有意见。我们只是希望引起领导的重视。这么热的天你们一趟趟的往我们那里跑,这些我们都看到了,也知道你们法院是为我们着想。”六原告的委托代理人说。

“唉,让我说你们什么才好呢?问题不是这样解决的呀。”我叹了一口气。

“我们知道你在里面受了不少委屈,赵亭四处造谣说你带着黑社会威胁他调解,这些事我们都知道。你不要考虑那么多,我们会给你撑腰的!”原告的这句话让我有些感动,有一股力量由心而生。

多次调解无果的情况下,我们极时做出了一审判决,经审判委员会决定,判决被告赵亭于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自行清除阻碍通行的砖柱,恢复到道路原有的正常通行状况并允许原告通行。

送达判决书的那天,我告知了赵亭上诉的权利,他说:“这个我比你还清楚。我对判决一点都不满意,但是我不上诉。除非他们几户给我拿钱,否则就别想从这过。”

“赵亭,你的这种做法很不理智。判决书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刑法》对拒不执行生效的判决、裁定作出了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你不要以身试法。”我说。

他眼都不抬的离开了我的办公室。

判决书生效后,赵亭拒不履行判决书判定的义务,六原告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局先后强制执行了三次,每一次过后,赵亭不仅重新垒起障碍物而且是一次比一次有过之而无不及。赵亭被拘留十五天释放回家后,他又一次将道路堵上了。检察院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提起了公诉,最终赵亭被判处二年有期徒刑,他以失去自由的代价结束了这场闹剧。

原本只是一个小小的邻里纠纷,却搞得如此“惊天动地”,从民事案件演变为了一个刑事案件。法律这根高压线是触不得的,以身试法,葬送的只有自己。

责任编辑:Z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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