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晚报》:减刑假释 南阳中院“阳光”听证

在全国首次对减刑假释案件进行网络直播

发布时间:2011-08-22 08:50:34



本报讯(记者王 勇 通讯员卢国伟 李晓峰)818日上午,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南阳监狱公开开庭审理减刑、假释案件,并通过网络进行视频直播。据悉,这是全国首例对开庭审理减刑、假释案件进行网络视频直播的案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若干意见,以及河南省高院关于开庭审理减刑、假释案件程序规定,南阳中院打破以往审理减刑、假释案件的惯例,将罪犯郑某三人减刑、假释案件在网络视频上进行直播。在当天的庭审中,作为刑罚执行机关的南阳监狱首先宣读了减刑意见书,罪犯郑某等三人均对自己的服刑表现进行陈述,并接受合议庭和检察机关的询问。南阳监狱出示了罪犯郑某三人服刑改造表现的相关证据,由罪犯和检察机关进行质证,证人出庭作证并接受了合议庭、检察员的询问,罪犯进行最后陈述之后,审判长宣布休庭、择日宣判。整个过程均在网络视频上进行了直播。这次开庭,100多名服刑人员旁听了庭审,接受了一次生动的法制教育。

据悉,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每年要处理数千件减刑、假释案,目前已确定对以下几种案件采用公开开庭审理:对原处级以上官员犯人的减刑、假释实行公开开庭审理;对暴力犯罪案中的首要分子的减刑、假释实行公开开庭审理;减刑、假释案公示后,一旦收到投诉和举报,必须实行公开开庭审理;相关司法机关对减刑、假释持有异议,法院应实行公开开庭审理。

南阳中院院长庞景玉表示,今后南阳将大力采用电视或网络庭审直播形式,使减刑、假释案件的审理更加公开透明。此外,还将邀请人民陪审员参与减刑、假释案件的审理,进一步扩大司法民主,推进减刑、假释审判工作阳光化

责任编辑:LL    

文章出处:《南阳晚报》2011年8月22日第W1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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