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河南省卧龙区人民法院高度重视对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维护,结合自身工作实际,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妇女维权形式、畅通维权渠道,采取六项措施保护妇女儿童权益。
一、加大案件审理力度,依法及时妥善保护儿童妇女人身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对于各类涉及儿童妇女人身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保护的案件,从立案、审理、执行等各个环节,逐案摸清底数,分别建立台帐,逐案研究,确保案件及时妥善办理办结。
二、开辟维权案件绿色诉讼通道,优先、从快立案、审理、执行。对涉及侵害儿童妇女人身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的案件优先立案、优先排期、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对经济特别困难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需要特殊保护的儿童妇女,依法减、缓、免诉讼费用,把依法保护儿童妇女合法权益落实到每一个案件、每一个环节,为维护儿童妇女权益建立绿色通道。
三、采取有力措施,依法打击各类严重犯罪分子,切实保护儿童妇女人身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对杀害、伤害、绑架在校学生、幼儿园儿童,拐卖、拐骗儿童,收买被拐卖的儿童、聚众阻碍解救被收买的儿童,组织、教唆、强迫儿童乞讨、盗窃、贩毒等犯罪案件,做到快审快结,及时维护儿童妇女的人身自由、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加大对侵犯儿童妇女权益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审理力度,切实保障受害妇女的生存条件,判处民事赔偿时依法予以照顾,使被害儿童、妇女在经济上及时得到救济。
四、积极开展少年犯罪的帮教工作和关注农村留守儿童妇女人身安全的调研活动。针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心理构成、未成年犯罪问题的社会综合治理、家庭暴力犯罪、校园伤害等课题,积极开展调研活动,及时将调研成果转化为指导审判工作的意见,并向学校、妇联等部门发出司法建议。
五、开展“千名法官进校园活动”。党组成员排班带队,定期组织干警走进校园,通过对案件的巡回审判和法制讲课、法律宣传等形式,与师生进行互动,使师生在接受法制教育的同时提高青少年的自身保护意识。
六、加强法治宣传,营造良好氛围。通过加强同省、市、县区电视台、广播电台、校园广播站等媒体的通力合作,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组织专版、播发专题、安排专访等形式集中报道典型案例,以案说法,讲解法律知识,在社会营造出了保护儿童妇女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