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老孙是外省人,在南阳做工程期间欠了原告老王十九万元。老王与老孙之间关系一直都不错,在双方发生矛盾之前,老孙和他的妻子一直都住在老王家。两人因为工程款结算问题产生矛盾后,老孙就搬出了老王家,在外赁起了房屋。
老王一纸诉状将老孙告上了法庭,并申请了财产保全。
为确保案件的顺利执行,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接受申请后会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刚进入诉讼程序,老孙的抵触情绪不强烈。在我们向其送达了诉讼保全裁定书后,老孙说:“我的帐户现在没有钱,不过过两天有一笔工程款会打到上面,到时我给你们送来。”
两天之后,在原告的陪同下,老孙带了五万元来到了法庭。
“法官,这是五万元,先交到法庭。”
“老孙,我们只是暂时对你的存款进行冻结,也就是在诉讼期间你不能支付这笔款项。原告申请保全时提供了相应的担保,如果原告败诉,而且因此给你造成了损失,则由原告对你进行赔偿。”
老孙连连点头表示对保全没有异议。
我以为案件可以很顺利的进行下去,不料五天之后,老孙气乎乎地冲进了我的办公室。
“你把那五万元还给我!我咨询过了,像我这种情况完全可以不给你们法院拿一分钱。如果你不还给我,我就去告你。”
任我怎么样解释老孙都听不进去,最后指着我说:“我吃的盐比你走的路都多。你们这些年轻人都不知道天高地厚,我是上你的当了!你等着吧。”
看着他摔门而去的背影,我只是淡淡一笑。
老孙的心情我可以理解,对一个多年行走江湖的生意人来讲,他肯定觉得自己“守法”的这种行为有些“傻”,而且是“栽”到了一个比他小三十岁的年轻人手里,心里多少气不顺。
次日,我找到了老孙租住的地方,只有他的妻子在家。
远远的我看见他骑了一辆破旧不堪的“二八”型自行车,离近了才看到车后挂了一个大塑料袋。
“法官,你看看,现在因为我的工程款迟迟得不到清算,我一个外地人只能靠拾废品为生了。”说完将一袋子的塑料瓶倒在了我的眼前。
“你的合法权利受到侵害时,你可以选择诉讼呀。”我说。
“我哪有钱交诉讼费呀?”
“如果你的条件符合规定的话,可以向法院申请缓交诉讼费的。”
“我是一个外地人,到了这还有我说话的份吗?你看看你,把我的工程款都给冻结了,让我怎么生活?”
“老孙,我们的作法是完全符合法律规定的,而且你对我们的保全裁定也可以提出复议申请,这个权利当时就告知你了,可是你没有申请复议。你和原告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明确,我们选择适用简易程序,这也是最大的节省你们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在开庭之前原告同意跟你调解,而且做出了一定的让步,我们希望你也有一个和解的态度。当然了开庭时、判决前你们还可以调解。”
“你说的,我会考虑的。”老孙显出了难有的诚恳。
我又一次做出了一个错误的认为,我以为被告接受了我的建议。没想到,在开庭前一周时,我被主管副院长叫到了办公室。
“你看一下这个材料反映的问题属实吗?”
老孙反映在我的威胁和恐吓下,我向他索要五万元。当时我的头就有些懵。他那天捡废品的样子动了我的恻隐之心,我一直都在争取把案件处理好,哪想来了这档子事。
基层法官有时面临的就是这种毫无理由的指责和诬陷,好在是我们的胸襟没有那么狭隘。对于委屈,能受不能受都得受,没办法,谁让咱爱这份职业呢?
清者自清。
开庭的日子到了。
旁听席上坐着老孙的儿子、妻子和其他一些旁听群众。
一开始老孙就表现出了很不配合的态度,庭审中也是数次使用了不文明的语言。
“老孙请你阅读一下开庭笔录,没有异议的话,签上名字。”我说。
“我不认识字!你给我读一遍。”老孙的这个要求明显是在给我难堪,但是也不过份。
读了一遍后我问:“你对这个笔录有异议吗?”
“我是外地人,听不懂你刚才读的什么。你再给我读一遍,用普通话给我读一遍。”
老孙明摆着是在挑衅。
“好,我再给你读一遍,请你也仔细听。”我克制自己不要带情绪。
“请问,你有异议吗?”
“还是没有听明白。你要再读一遍。”
此时,审判庭里显得格外的安静,每一个人都屏住了呼吸。
“我可以再给你读一遍,但这是最后一遍,如果和你所述的一样,你必须给我道歉!”我一个字一个字的说。
读完最后一遍,我站了起来,凛然地看着老孙。
审判庭的空气凝滞在了这无声的对抗之中。
老孙的儿子从旁听席上站了起来,打跛了沉寂:“法官,我替我爸爸给你道歉。”
我的无声拒绝,迫使老孙开了口:“你,你这是故意报复我!”无暇理会老孙这底气不足的话。
“坐在审判席上我代表的就不是我个人,我是在执行国家的法律。你可以对我个人有意见,但是法律的尊严不是可以随意践踏的!所以今天你必须在这里道歉!”
说完我的腰挺的更加笔直,那一刻我觉得我已不在是我自己,而是化做了审判庭里高悬的国徽。审判庭里所有人的目光都聚集在了老孙身上,就连他的家属也觉得他做的过了。
最终,我听到了那仨个重若千斤的字:对不起。
这仨个字顿时让我的嗓子像是堵了一团棉花。
以前的工作中我也遇到过类似的情况,记得有一次给当事人送达应诉手续,人家直接扔在了我们面前后扬长而去,我们能做的除了弯下腰默默捡起那加盖着国徽印章的法律文书,就是在心里轻叹一声。可是今天我没有叹息,而是找回了这个尊严。当我们行使审判权的时候,我们代表的就不再是我们自己,我们代表着国家的法律,这种尊严是不能受到任何亵渎的。守护这种尊严是我们的职责,也是我们的荣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