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通讯员 卢国伟
在市两级法院少审庭法官们的眼中,未成年犯罪人就像折翅的小鸟。为了让这些鸟儿重新飞起来,少审庭的法官们把法庭当做特殊的学校,当做重塑心灵的殿堂,为他们唱起了“一二三四”歌,使一个个失足少年迷途知返。近年来,市中院少审庭先后荣立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河南省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突出一个中心
“张阿姨,报告您个好消息,我被大学录取了!”8月22日,市中院少审庭张云旗庭长接到了内乡某高中学生小梁的报喜电话,心里感到特别高兴和自豪。
小梁是一名高中生,16岁那年因与同学打架,用水果刀误伤同学致其死亡。法庭上,小梁悔恨不已,时常哽咽。一名少年的命运难道就此改变?市中院少审庭的法官们专门到学校走访,了解到小梁平时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品学兼优,这次属防卫过当,失手造成严重后果。基于此,法官对小梁作了缓刑判决,并与小梁进行了促膝谈心,鼓励他振作精神,并帮助其父母联系异地学校,让其在新环境内安心读书。法官们所做的一切,小梁看在眼里,记在心里,转学后刻苦学习,在今年的高考中,小梁果然圆了自己的大学梦。
据了解,5年来,经过法官们的教育、感化、挽救,先后有20余名少年犯改过自新,并考上了大学,成为国家、社会可用之材。
开展两个延伸
在少年审判工作中,市中院从教育、感化、挽救未成年被告人出发,做好“两个延伸”工作:一是庭前延伸,聘请社会调查员,在开庭审理前就未成年被告人的性格特点、家庭环境、成长经历以及犯罪前后的表现等几个方面进行调查,庭审时这个调查报告会成为量刑参考;二是庭后延伸,不定期开展判后回访,对失足少年进行跟踪帮教,鼓励他们全力改造,重获新生。
小志17岁那年,因涉嫌抢劫同学零花钱而被起诉到法院。法院委托的调查员做社会调查时发现,小志父亲早亡,母亲出外打工,由于爷爷奶奶疏于管教,他经常逃课,外出上网、玩游戏。为筹集上网费用,小志便在校外强行向路过的学生“借钱”。法院在审理该案时,充分考虑了社会调查报告的内容,对小志判处缓刑,法官每季度都到小志家回访。当了解到小志想做工无处去,想做生意无资金时,多次为其寻找门路,将小志推荐到一店内打工。短短两年,小志不仅肯干守信,还节约下一笔资金,独立门户做起了鞋业生意。
坚持三个结合
在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时,两级法院强化庭审功能,坚持“三个结合”:即审判与教育相结合、法官帮教与诉讼参与人帮教相结合、庭审帮教与专门帮教相结合,探索出寓教于审、审教兼顾的新路子。
审判与教育相结合。推行圆桌审判,法庭气氛既温和又不失庄严,营造出适合庭审帮教的氛围。法官提问时充满爱心、热心、耐心,像父母对待子女,像老师对待学生,像医生对待病人,以真诚教育挽救的态度与犯罪青少年谈心交流,沟通感情,收到了“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的良好效果。
法官帮教与诉讼参与人帮教相结合。庭审帮教中,注意发挥公诉人、法定代理人、辩护人和社会调查员的不同作用,多角度做好未成年被告人的思想工作。被告人高某防卫过当将同学打伤,庭审中,法官从犯罪构成方面帮助高某树立社会责任感;公诉人从社会危害性方面指出高某的犯罪后果;辩护人从法律条款入手教育高某悔过自新。高某在整个帮教过程中,心灵受到了强烈震撼,当庭表示要洗心革面,重新做人。
在抓好庭审帮教的同时,市中院针对未成年被告人的实际情况,在庭审结束后邀请被告人的父母及其他亲属、朋友、学校老师等进行专门帮教。以座谈会的形式营造宽松氛围,让未成年被告人减轻心理压力,敞开心扉,触动心灵。
构筑四道防线
面对一个个站在被告席上稚气未脱、悔恨交加的面孔,少审法官们看在眼里,痛在心里:如果全社会都来重视青少年犯罪的预防工作,那会避免多少花季少年误入歧途呀!为此,该院开展了“大手拉小手”活动,倾力为青少年构筑四道防线:自身防线、家长防线、学校防线、社区防线。
今年5月25日,市中院少年审判庭的法官们来到市第八小学东关校区,开展“大手牵小手,法官进百校”活动。法官们首先为同学和老师们讲解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知识,并结合具体案例分析了涉案未成年人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提出了一些切实可行的预防措施。少审法官们还担任中小学校的法制副校长,开展经常性的“送法进校园”活动。
市中院还在“公众开放日”活动中邀请中小学生来院参观,为同学们讲解未成年人犯罪的真实案例,进一步增强了中小学生的法律意识和自我防范意识。南阳两级法院的法官还走进社区,设立法制教育宣传点,定期到社区以案说法,提供法律咨询,与社区工作人员联手组建社区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网络,共同打造“预防工程”。
图为法官采用圆桌审判的形式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帮教。
本报通讯员 曹萌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