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打工致残 法官及时维权

  发布时间:2011-08-25 08:51:42


824日,河南省新野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移民在建筑工地打工致残纠纷案,依法维护了移民的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和谐,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原告王长力,系淅川县移民到新野县王庄镇。被告李强,系新野县城郊个体建筑户。原告王长力在被告李强的建筑队打工。2011323日下午5时,原告在被告承包的工地上扒房子抬木料时,撞伤腰部造成腔肠破裂。当天被告夫妇将原告匆忙送到新野县中医院检查,用药后用三轮车将原告送回老家。当天晚上,原告病情发生变化,后被其家属送到王庄镇卫生所检查治疗,因病情加重,于2011325日入住新野县中医院并进行手术治疗,花去医疗费8000余元,经司法鉴定原告伤残等级为9级,为赔偿一事原告与被告多次协商未果,原告于201185日向法院起诉要求维护其合法权益。

新野法院受理后,本着为民、利民、便民的司法理念出发,从保护移民的合法权益着手,经调查取证,法官在掌握第一手证据后,依据相关法律分别作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经多次耐心细致的工作,原告与被告达成和解协议,被告李强一次性赔偿原告王长力8500元,使此案得到圆满解决。

责任编辑: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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